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烟台市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58年10月,是一家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司法和劳动能力鉴定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隶属于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烟台市精神病学质量控制中心、烟台市精神病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网络成员单位。 医院总占地面积5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拥有两个院区,分别是莱阳主院区和莱山院区。莱阳主院区设有6个封闭式管理的精神科病房,1个临床心理科病房,1个老年康复科病房,编制床位500张;莱山院区开放床位200张,设有临床心理科、睡眠医学科及精神康复科病房。 影像科是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尽管目前科室医生数尚为0,但医院始终秉持着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的宗旨,致力于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不断提升科室实力。医院还与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建立合作关系,搭建科研、医疗、教学三大平台,使得医院的诊疗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烟台市精神卫生中心)拥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如62排螺旋CT、DR、CR等,为临床诊断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此外,医院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和精神卫生社会防治方面处于省内领先地位,是烟台市唯一一所具有戒毒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 六十多年来,医院以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精益求精的专科技术、仁爱互助的医院精神,赢得了患者及社会的充分肯定。医院先后荣获“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是烟台市精神卫生领域的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