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总医院,前身是川东军区直属医院,始建于1949年11月,位于重庆市长寿县。1955年更名为陆军第49医院,同年奉命进藏。1962年正式命名为西藏军区总医院,并迁至现址。医院占地面积约41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7万余平方米,编制床位400张,现展开床位550张,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医护团队。 医院设有4部机关、14个行政科室、29个临床、医技科室,以及全军高山病防治研究中心、全军拉萨血站、成都军区创伤外科中心、西藏军区制剂中心、自治区医学重点实验室和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同时,作为第三军医大学拉萨临床医学院、西藏大学教学医院,医院集医疗、教学和保健为一体,是三级甲等医院。 烧伤科是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尽管目前科室医生数为0,但我们始终致力于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科室专注于治疗面部二度烧伤、阴囊三度烧伤、手部二度烧伤等相关疾病。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总医院,凭借先进的医疗设备、精湛的医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赢得了广大患者的信赖和好评。 医院拥有磁共振、数字减影、CT、X光机、大型高压氧舱群、中心监护系统等价值4000余万元的医疗设备。在人才培养方面,医院拥有一名博士生导师、三名硕士生导师、四名博士后、十三名博士研究生和四十八名硕士研究生。临床一线医生全部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在“九五”期间,全院共获科技进步奖112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33项,军队科技进步四等奖62项。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总医院将继续秉承“医者仁心、救死扶伤”的宗旨,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