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口腔修复科
保山市精神病医院始建于1978年,位于保山市西南郊小梨园,是直属保山市卫计委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当时拥有职工42人,床位100张,是云南省建院最早的6家精神病医院之一。2008年经云南省卫生厅批准,增名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保山市心理卫生中心。经过38年的发展,医院现有职工280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0人,其中高级职称24人(正高5人),中级职称35人。医院占地面积30亩,业务用房面积15633.55㎡,编制床位400张,实际开放350张,设置有门(急)诊部、精神科一病区、精神科二病区、精神科三病区(妇女儿童科)、精神科四病区(临床心理科)、精神科五病区(康复科)、精神科六病区(老年科)公共卫生科、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室,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室(MECT),以及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脑电图/地形图室、心电图室、彩超室、脑生理治疗室、经颅磁治疗室等辅助科室。主要开展的治疗技术有:急、慢性期及恢复期精神病人全程系统药物治疗、无抽搐电休克治疗、经颅磁治疗、生物反馈治疗、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各种心理康复治疗等。是一所集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及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等为一体的医疗机构,业务辐射滇西、邻国缅甸。曾荣获市、区级"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2015博鳌·第三届中国健康服务业品牌榜中国百家百姓信赖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机构"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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