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妇幼保健院(汕头市妇女儿童医院)始建于1948年,前身为汕头市立妇婴保健院,1953年改为现名。1994年通过卫生部的评审,成为汕头市首批“爱婴医院”。1998年成为粤东地区首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00年医院加挂“汕头市妇女儿童医院”牌子。汕头市妇幼保健院位于汕头市区中心地带——长平路中平街,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l4000平方米,其中工作用房11000平方米。医院建设目前已初具规模,业务科室设置较为齐全。设有住院部和两个门诊部。住院部设置病床120张,其中产科50张、妇科30张、儿科和新生儿科40张。院内门诊部设妇产科、儿科、内科、乳房科、中医科、口腔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和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婚姻保健(婚检)门诊,以及放射科、检验科、功能检查等10多个临床、保健、医技科室。第二门诊部位于党校路,承担该区域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医院拥有一支健全的专业技术队伍。全院现有工作人员22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0人,占总人数的89%。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中,高、中级60多人、初级140人。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日趋完善。目前拥有500毫安日本产带电视遥控X光机、乳腺钼靶X光机、美国飞利浦彩色B超诊断系统(新5000型)、惠普胎心监护仪、心电监护仪、贝克曼全自动生化分析系统、高压氧仓、麻醉机、呼吸机、新生儿抢救台、培养箱以及中心供氧系统等一批较先进的医疗仪器设备,有效提高了医院临床诊治水平。1999年下半年,医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成以后,班子成员团结一致、解放思想、与进俱进、开拓创新,带领全院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不断深化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向管理要效益,使医院两个文明建设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近几年来,汕头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全面的改造装修,大大改善了医院的诊疗环境。医院对各个功能区域进行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绿化美化,大门、停车场、候诊厅、门诊部、住院部、行政办公室等先后完成了翻新改建;根据病人就诊流程,医院合理调整科室布局,方便病人就医;改建门诊科室及病区医护办公室,医护人员实行开放式办公;安装冷暖中央空调设备;设置健教宣传栏,为就诊人群提供健康教育服务;重新装修病区,改善住院环境,24小时向患者供应冷热水,并严格按规范铺设排水排污管道,消除了安全隐患;为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需求,医院改造了产科病房,设置单人间、双人间,配有卫生间并配套对讲传呼系统、电视、电话等设备,受到了产妇及家属的欢迎。通过环境改造,医院的洁净度更高、工作流程更科学、科室布局更合理、环境更优美、病人就诊更方便。汕头市妇幼保健院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医疗服务质量就是医院的生命线。为此,医院狠抓内涵建设,实施规范化管理,促进医院医疗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准不断提高。医院行政管理方面设有七个职能办公室和五个管理委员会,在院长负责制下,实行院科两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基本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医院建立工作制度236项、职责152项、操作规程513项,形成了较为健全的规章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为提高医院运营效率,医院实施了电子计算机信息化管理,计算机网络覆盖门诊系统的挂号、收费、配发药及药房管理;住院系统的出入院登记、病区管理及医嘱处理、住院药房配(送)药;药库管理系统;检验科信息系统;妇幼保健系统;婚前检查系统;《出生医学证明》打印管理系统;分娩登记系统;手术登记系统;高危妊娠管理系统,多媒体及IC卡医药费用查询系统等。医院注重科教兴医,定期举行院内外学术活动,加强在职专业培训,强化岗位练兵,不断对医务人员进行“充电”,有效地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全面提高医疗质量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大医护质量管理力度,医院利用总查房、不定期抽查和质评会等加强对各科室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抓急诊、产科和儿科等科室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三级查房、护理夜间查房、院内感染、病历书写质量、病区护士医嘱录入等重点环节的检查和监控。随着医院内部管理日渐规范化、制度化,医院整体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作为全市妇幼保健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中心,医院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认真做好各项妇幼保健工作。医院坚持每月召开全市妇幼保健工作例会,指导面上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全市5所区属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卫生院、幼儿园、企事业单位保健人员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使社区妇幼保健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依法开展婚前医学检查,规范各项婚检工作,做好婚前卫生指导、咨询。全面加强妇幼二个系统保健管理,抓好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普治,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普及妇幼群体的健康教育,带动了全市妇幼保健工作向前发展。在加强院内业务建设的同时,医院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近几年来,针对社会上对卫生行业反映强烈的医药费贵、收受红包等热点问题,医院连续开展了行风评议、行风评议回头查、创建无红包医院等活动,全面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整顿医院行业作风。医院坚决执行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政策,率先开展了院内药品竞标采购,并积极参加全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比例降到30%以下,是全市唯一一所不需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医院。汕头市妇幼保健院积极推行医疗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和住院收费每日明细清单制度,增加了收费透明度,并通过院内收费电子信息化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私收费和乱收费。为整治收受红包问题,医院制定方案,有组织、有领导、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医院落实分级承诺制,由科室人员向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向院长、院长向全院职工层层签订拒收红包的承诺书,强化了全院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在此基础上,医院进一步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制订了《工作人员及其科室违背承诺收受“红包”处罚规定》和《接受群众监督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发放《服务调查问卷》及《公开信》,实行医护人员挂胸卡上岗及工号、像片上墙等措施,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这项活动,大大强化了医务人员“以病人为本”的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树立起医院的良好形象。在垂体原发肿瘤中,原发恶性肿瘤所占比例<1%。病理学表现为肿瘤细胞呈现多形性,核分裂像增多,但这不是判断恶性的唯一标准(对所有的内分泌腺恶性病变的病理学表现的诊断价值的评价都是如此)。只有出现颅内或远距离性转移表现时,才能诊断为恶性垂体瘤。,(一)血管因素: 垂体腺瘤内血管丰富,形成不规则血窦,血窦壁菲薄,肿瘤体积增大引起局部压力增高导致血管破裂出血。 (二)肿瘤类型: 泌乳素腺瘤多见,这不仅因为它在垂体腺瘤中较多见,而且由于该瘤体积一般较大,易引起局部血液循环和血供障碍。 (三)外部刺激诱发: 外伤在患垂体腺瘤时,若头部受到外力作用,由于头颅与脑运动速度不一致,肿瘤与脑颅在运动的瞬间发生挤压或牵拉,导致或促进供瘤血管出血,尤其是肿瘤病理血管。垂体腺瘤放射治疗可以使得瘤体内血管增加,增加出血的机会。,垂体,在垂体良性肿瘤初期,肿瘤形状较小患者可以通过手术矫正泌乳素水平,也可以通过使用药物的方式搭配放射治疗的方法,可以有效的治疗以及控制病情。 具体良性肿瘤较大的,患者可以通过手术切除的方式进行治疗,同时可以搭配放射治疗,可以有效的消灭残留的有害细胞,可以能矫正患者体内内分泌紊乱。,(一)颅咽管瘤: 表现为垂体功能低下的症状,如发育迟缓、肥胖、性征发育不良等。1/3的患者有尿崩症,易出现颅内压增高症状。内分泌学检查:血中T3、T4、促性腺激素、生长激素等各种激素下降。CT及MRI检查肿瘤多发生于鞍上,向鞍上池、第三脑室和鞍内生长,70%~90%为囊性,壁薄呈环状强化,多有钙化。多能见到正常的垂体。 (二)鞍结节脑膜瘤: 25~50岁为高发年龄,多见于女性。早期一般无内分泌障碍,可有视力障碍及头痛;晚期可出现视野障碍及视神经乳头萎缩。CT及MRI检查:蝶鞍改变不明显,有的可见鞍结节增生或破坏,钙化少见。在CT上呈略高或等密度肿瘤,显著均一的强化。在MRI上可见肿瘤位于垂体上方的鞍上池内,基底位于鞍结节,多数向鞍结节后上方发展显著,可见典型的“燕尾征”。 (三)鞍区表皮样囊肿: 很少见,绝大多数发病年龄在23~37岁之间,以视力、视野障碍为主要表现,一般无内分泌障碍,颅内压增高症状也很少发生。蝶鞍正常,无钙化。CT扫描示鞍内低密度灶,CT值为负值,不强化。 (四)脊索瘤: 多见于成年人,无垂体功能亢进症状,可见垂体功能低下表现。眼球运动障碍较为显著,向鞍上发展时可出现视力、视野损害。CT及MRI检查见肿瘤位于颅底,骨质广泛破坏。蝶窦、蝶鞍、斜坡等部位被肿瘤侵蚀破坏,肿瘤呈低密度灶,内有残存的被破坏的碎骨片。 (五)空蝶鞍综合征: 多见于肥胖、患有高血压的女性,可表现为内分泌功能障碍与视力视野损害。CT及MRI检查见鞍内低密度或脑脊液样信号,无强化。 (六)鞍区动脉瘤: 罕见,多见于中年人,以突然发病,头痛、动眼神经麻痹为特征。蝶鞍一般无改变,脑血管造影可确诊,术中穿刺为鲜血,肿物不塌陷。,无,(一)CT、MRI检查: 垂体癌及其他恶性肿瘤的CT与MRI影像表现不具特征性。病程短,发展快。瘤体一般较大,形态多不规则,瘤体内密度不均,常有液化坏死区所呈现的低密度或长T1信号,长T2信号等影像表现。向鞍上及鞍旁发展,易造成周围结构的明显侵犯和破坏,尤其海绵窦有侵犯或有邻近神经组织侵犯者应高度怀疑其为恶性。一般难以与侵袭性垂体腺瘤相鉴别。 (二)内分泌学检查: 1.泌乳素细胞腺瘤: 血清泌乳素测定是诊断泌乳素细胞腺瘤的重要指标,也是判断疗效的可靠指标。泌乳素正常值女性为30μg/L,男性为20μg/L。如果血中泌乳素大于200μg/L,可以肯定为垂体瘤所致,如果大于100μg/L,则怀疑为垂体瘤所致。 2.生长激素细胞腺瘤: (1)生长激素测定:疑为生长激素腺瘤时,应测生长激素基础值和葡萄糖抑制试验,在禁食12小时后,休息情况下测生长激素值,约90%的患者生长激素基础值高于10μg/L。若在5~10μg/L,需做葡萄糖抑制试验,生长激素腺瘤患者呈不能抑制现象。 (2)垂体功能测定:包括促甲状腺激素、泌乳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促性腺激素、甲状腺功能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