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传染病医院(菏泽市第五人民医院)隶属于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业务范围为结核病、肝病、手足口病、性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医疗与护理,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院始建于1953年,2003年7月,菏泽市委、市政府为加强菏泽市传染病救治工作,在原结核病医院的基础上改扩建为菏泽市传染病医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菏泽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全市传染病重症救治定点医院,是菏泽市传染病重症救治中心。医院占地46.3亩,总建筑面积12000余平方米,开放床位200张。现有在职职工185人,其中正高8人,副高26人。医院围绕传染病专业体系,重点打造结核病、肝病、感染性疾病等重点专业,设置了结核科、肝病科、感染性疾病科等特色临床科室,医院还设置了放射科、CT室、检验科、特检科等诊断辅助科室。医院设有负压病房、PCR实验室,拥有GE64排螺旋CT、数字胃肠机、DR机、移动X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气分析仪、核酸自动提取仪、实时荧光PCR仪,电子胃镜、纤维支气管镜、心腹两用彩超、脑彩超、血液滤过机、人工心肺机、高档呼吸机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为开展医疗科研提供了保障。医院与北京佑安医院、山东省胸科医院结为友好合作医院,是中国结核病临床实验合作中心、全国结核病医院联盟、北京结核病诊疗技术创新联盟、山东省心肺专科医联体成员单位,是山东省感染性疾病专科联盟理事单位。在2003年抗击SARS、2009年救治手足口病和甲型H1N1流感中,医院都临危受命,冲锋在前。曾荣获“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诚信医疗卫生单位”、“全国百姓放心传染病专科示范医院”、“全国诚信示范医院”、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9年荣获菏泽市“手足口病救治先进集体”并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集体“二等功”。病毒性肝炎是由几种不同的嗜肝病毒(肝炎病毒)引起的以肝脏炎症好久和坏死病变为主的一组感染性疾病,是法定乙类传染病,具有传染性较强、传播途径复杂、流行面广泛、发病率高等特点,病毒性肝炎是由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疾病。,肝脏,急性发作时,主要是对症处理,医生一般会予以相应的措施改善患者的症状,防治并发症,尽量防止急性病程转化为慢性。,病毒性肝炎需与溶血性黄疸、肝外梗阻性黄疸、非嗜肝病毒(如巨细胞病毒、EB病毒)所致的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炎等疾病相鉴别。,病情恢复期间应尽量避免食用油腻、辛辣、刺激的食物。,病毒流行期间,患者出时发热、头痛、全身不适等表现,应及时就医。医生首先会进行相关的体格检查,之后为明确诊断,可能还需要进行血清学检查、病毒镜检、病毒分离培养与鉴定、病毒核酸检测、超声、CT、核磁共振(MRI)、心电图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