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传染病医院(菏泽市第五人民医院)隶属于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业务范围为结核病、肝病、手足口病、性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医疗与护理,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院始建于1953年,2003年7月,菏泽市委、市政府为加强菏泽市传染病救治工作,在原结核病医院的基础上改扩建为菏泽市传染病医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菏泽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全市传染病重症救治定点医院,是菏泽市传染病重症救治中心。医院占地46.3亩,总建筑面积12000余平方米,开放床位200张。现有在职职工185人,其中正高8人,副高26人。医院围绕传染病专业体系,重点打造结核病、肝病、感染性疾病等重点专业,设置了结核科、肝病科、感染性疾病科等特色临床科室,医院还设置了放射科、CT室、检验科、特检科等诊断辅助科室。医院设有负压病房、PCR实验室,拥有GE64排螺旋CT、数字胃肠机、DR机、移动X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气分析仪、核酸自动提取仪、实时荧光PCR仪,电子胃镜、纤维支气管镜、心腹两用彩超、脑彩超、血液滤过机、人工心肺机、高档呼吸机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为开展医疗科研提供了保障。医院与北京佑安医院、山东省胸科医院结为友好合作医院,是中国结核病临床实验合作中心、全国结核病医院联盟、北京结核病诊疗技术创新联盟、山东省心肺专科医联体成员单位,是山东省感染性疾病专科联盟理事单位。在2003年抗击SARS、2009年救治手足口病和甲型H1N1流感中,医院都临危受命,冲锋在前。曾荣获“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诚信医疗卫生单位”、“全国百姓放心传染病专科示范医院”、“全国诚信示范医院”、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9年荣获菏泽市“手足口病救治先进集体”并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集体“二等功”。皮肤继发性恶性肿瘤是指某个器官组织的恶性肿瘤,不是皮肤原发的,而是由其他器官组织的恶性肿瘤转移而来,阳光直接照射,免疫抑制,化学性致癌物质,慢性溃疡,遗传性疾病,皮肤,手术治疗,放射治疗,化疗及靶向治疗可提高治疗效果,皮肤囊肿,注意饮食的多样性,提高饮食营养摄入,给予清单易消化的饮食,少吃油炸食物,保持饮食均衡,多食蔬菜水果及维生素含量高的食物,少食用熏,烤,腌制品。多补充B-胡萝卜素和硒。,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查,免疫功能检查,病理学检查,X线片检查,B超检查,CT检查,核素检查,物理检查,皮肤涂片,病理组织切片显微镜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