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妇幼保健院位于市中区供销路12号,西邻仙营绿地,东邻新世纪广场。是我市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中心,担负着全市妇女、儿童的预防保健、临床医疗、科研教学、健康教育任务。现有职工18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62人。拥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80余台(套)。医院年健康查体3万余人次,新生儿筛查7万余人次,门诊5万余人次。济宁市产前诊断中心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设在该院。济宁妇幼保健院以保健为重点,以临床为依托,突出特色专科,妇产科、儿科和妇女儿童保健保偿服务是医院最显著的业务特色,在全市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医院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妇女儿童保健保偿服务,新生儿疾病(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筛查,对查出的患儿免费治疗,在国内外具有很大影响,是全省首批达标单位。妇产科运用腹腔镜、宫腔镜技术诊治妇科疾病效果显著。新生儿危重症监护中心对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治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此外,医院在中医科治疗疑难杂症,口腔科人工种植牙、隐形义齿镶复,耳鼻喉—头颈外科治疗鼾症、头颈部肿瘤,痔瘘科中西医结合治疗各类痔、瘘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技术优势。济宁妇幼保健院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医务人员技术精湛,医德高尚,努力提供人性化服务。2001年医院被评为全省行风民主评议先进单位,2002年获全省卫生系统文明单位称号。摄入人体后影响思维、情感、意志行为等心理过程的物质。精神活性物质滥用(psychoactivesubstanceabuse)在DSM-4中,指一种适应不良的物质使用方式,特征是:①尽管认识到对身体有害仍使用;②已造成社交、职业、心理,或躯体问题或使之恶化,仍继续使用。诊断之前一般应优先考虑“成瘾”的诊断。1969年WHO提出滥用是指持续或间歇性精神活性物质(酒或药物)过度使用,与可接受的医疗措施不相称或无关。CCMD-3采纳两者结合的描述性定义,即:指持续或间歇性精神活性物质(酒或药物)过度使用,与可接受的医疗措施不相称或无关。特征是:①尽管认识到对身体有害仍使用;②已造成社交、职业、心理,或躯体方面的问题或使问题恶化,仍继续使用;③诊断之前一般应优先考虑成瘾的诊断。,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脑,1. 停止接触精神活性物质,首先与这些物质进行分离,例如酒精和毒品。 2. 药物治疗与功能性的精神障碍的治疗原则和方法,用药的原则是相同的,根据症状的表现,选择相对应的药物治疗。,其他类型精神障碍,无,心理测评,辅助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