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创建于1937年,原名县立卫生院,1963年2月随县名更名为“明溪县医院”,2017年7月因县域资源整合更名为“明溪县总医院”(在县医院现址设立明溪县总医院东区,在县中医院现址设立明溪县总医院西区并加挂明溪县中医院牌子),是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爱婴医院,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机构,承担全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救护等各项卫生工作任务。2017年9月,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明溪县总医院的分院一并纳入明溪县总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县域内紧密型管理体制的医联体组织体系。医院目前占地面积28053.13㎡(东区22364.85㎡,西区5688.28㎡),总建筑面积28758.54㎡(东区23873.54㎡,西区4885㎡)。其中:业务用房2.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控制数400张,现实际开放病床318张(东区:258张,西区:60张)。医院共设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截止2017年9月底,医院在职职工总数446人,其中:正式在编职工304人,非编聘用职工142人,返聘人员4人,借用人员5人,见习人员19人。职工总数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9人,占76%,医师111人,护士172人,医技人员35人。医院拥有联影1.5T核磁共振、东芝16层螺旋CT机、奥林巴斯290电子胃肠镜系统、西门子DR机、日立7180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泰瑞MZ-08医用中心制氧系统、德国费森尤斯血液与血滤透析机、氧饱和度监测式体外反博装置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及标准化的净化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为完善医院的功能和提升临床诊断治疗水平提供有力保障。明溪县总医院始终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严格的科学管理,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脊髓损伤主要是指在脊柱骨折、脱位或者其他病因导致的的椎管内的脊髓受到损伤,进而引起身体相应部位的感觉、运动功能出现障碍。脊髓损伤多为脊髓受压、挫伤,较少为脊髓横贯型完全断裂,脊柱损伤,腰部,如果是轻度损伤,可以使用药物治疗,比如营养神经药物、脱水药物以及消肿药物。在康复治疗中,可以使用电针灸刺激,促进神经恢复。如果出现严重的损伤,就需要手术治疗,手术能够解除神经的压迫,给神经创造恢复的时间和机会。在恢复过程中,要避免长期卧床,否则会出现感染、褥疮、血栓等症状。,脊髓内的感染,椎管内肿瘤,椎管狭窄以及脊髓栓系综合征,不建议吃辛辣、刺激的食物,不建议饮酒,脊柱的X线,CT及MRI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