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创建于1937年,原名县立卫生院,1963年2月随县名更名为“明溪县医院”,2017年7月因县域资源整合更名为“明溪县总医院”(在县医院现址设立明溪县总医院东区,在县中医院现址设立明溪县总医院西区并加挂明溪县中医院牌子),是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爱婴医院,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机构,承担全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救护等各项卫生工作任务。2017年9月,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明溪县总医院的分院一并纳入明溪县总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县域内紧密型管理体制的医联体组织体系。医院目前占地面积28053.13㎡(东区22364.85㎡,西区5688.28㎡),总建筑面积28758.54㎡(东区23873.54㎡,西区4885㎡)。其中:业务用房2.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控制数400张,现实际开放病床318张(东区:258张,西区:60张)。医院共设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截止2017年9月底,医院在职职工总数446人,其中:正式在编职工304人,非编聘用职工142人,返聘人员4人,借用人员5人,见习人员19人。职工总数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9人,占76%,医师111人,护士172人,医技人员35人。医院拥有联影1.5T核磁共振、东芝16层螺旋CT机、奥林巴斯290电子胃肠镜系统、西门子DR机、日立7180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泰瑞MZ-08医用中心制氧系统、德国费森尤斯血液与血滤透析机、氧饱和度监测式体外反博装置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及标准化的净化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为完善医院的功能和提升临床诊断治疗水平提供有力保障。明溪县总医院始终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严格的科学管理,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病毒性肝炎是由几种不同的嗜肝病毒(肝炎病毒)引起的以肝脏炎症好久和坏死病变为主的一组感染性疾病,是法定乙类传染病,具有传染性较强、传播途径复杂、流行面广泛、发病率高等特点,病毒性肝炎是由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疾病。,肝脏,急性发作时,主要是对症处理,医生一般会予以相应的措施改善患者的症状,防治并发症,尽量防止急性病程转化为慢性。对于慢性肝炎患者,应采取综合疗法,以最大限度地抑制病毒复制,延缓并发症的发生,改善生活质量和延长生存时间。,病毒性肝炎需与溶血性黄疸、肝外梗阻性黄疸、非嗜肝病毒(如巨细胞病毒、EB病毒)所致的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炎等疾病相鉴别。,病情恢复期间应尽量避免食用油腻、辛辣、刺激的食物。,病毒流行期间,患者出时发热、头痛、全身不适等表现,应及时就医。医生首先会进行相关的体格检查,之后为明确诊断,可能还需要进行血清学检查、病毒镜检、病毒分离培养与鉴定、病毒核酸检测、超声、CT、核磁共振(MRI)、心电图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