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创建于1937年,原名县立卫生院,1963年2月随县名更名为“明溪县医院”,2017年7月因县域资源整合更名为“明溪县总医院”(在县医院现址设立明溪县总医院东区,在县中医院现址设立明溪县总医院西区并加挂明溪县中医院牌子),是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爱婴医院,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机构,承担全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救护等各项卫生工作任务。2017年9月,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明溪县总医院的分院一并纳入明溪县总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县域内紧密型管理体制的医联体组织体系。医院目前占地面积28053.13㎡(东区22364.85㎡,西区5688.28㎡),总建筑面积28758.54㎡(东区23873.54㎡,西区4885㎡)。其中:业务用房2.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控制数400张,现实际开放病床318张(东区:258张,西区:60张)。医院共设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截止2017年9月底,医院在职职工总数446人,其中:正式在编职工304人,非编聘用职工142人,返聘人员4人,借用人员5人,见习人员19人。职工总数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9人,占76%,医师111人,护士172人,医技人员35人。医院拥有联影1.5T核磁共振、东芝16层螺旋CT机、奥林巴斯290电子胃肠镜系统、西门子DR机、日立7180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泰瑞MZ-08医用中心制氧系统、德国费森尤斯血液与血滤透析机、氧饱和度监测式体外反博装置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及标准化的净化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为完善医院的功能和提升临床诊断治疗水平提供有力保障。明溪县总医院始终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严格的科学管理,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一般指热力,包括热液,蒸气,高温气体,火焰,炽热金属液体或固体等所引起的组织损害的一种病,由高温,电流,强辐射或者腐蚀性物质引起,头和颈,一般治疗,病因治疗,药物治疗,切痂手术,植皮手术,加压治疗,运动疗法,物理疗法,与炎症相鉴别,辛辣刺激的食物不 要食用,同时需要忌烟酒。,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病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