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始建于1937年,原名县立卫生院,历经多次更名,于1963年更名为“明溪县医院”,2017年7月整合资源后正式更名为“明溪县总医院”。作为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医院承担着全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救护等各项卫生工作任务。自2017年9月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明溪县总医院的分院纳入统一管理,形成了紧密型管理体制的医联体组织体系。 医院目前占地面积28053.13㎡(东区22364.85㎡,西区5688.28㎡),总建筑面积28758.54㎡(东区23873.54㎡,西区4885㎡)。其中业务用房2.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控制数400张,现实际开放病床318张(东区:258张,西区:60张)。医院共设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为患者提供全面、专业的医疗服务。 在明溪县总医院,{{query}}科室拥有一支专业的医疗团队,医生数达到{{query}}人。其中,科室推荐专家包括{{query}}等,他们凭借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精湛的医术,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诊疗方案。此外,{{query}}科室专注于治疗相关疾病,如{{query}}等,为患者带来福音。 医院拥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包括联影1.5T核磁共振、东芝16层螺旋CT机、奥林巴斯290电子胃肠镜系统等,以及标准化的净化手术室和重症监护病房,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的诊疗环境。明溪县总医院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