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始建于1937年,原名县立卫生院,1963年2月更名为“明溪县医院”,2017年7月因县域资源整合更名为“明溪县总医院”。作为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爱婴医院,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机构,明溪县总医院承担全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救护等各项卫生工作任务。2017年9月,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明溪县总医院的分院一并纳入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县域内紧密型管理体制的医联体组织体系。 明溪县总医院目前占地面积28053.13㎡,总建筑面积28758.54㎡。其中,业务用房2.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控制数400张,现实际开放病床318张(东区:258张,西区:60张)。医院共设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其中{{query}}科室医生数{{query}},科室推荐专家名称{{query}},科室相关疾病名称{{query}}。 截止2017年9月底,医院在职职工总数446人,其中正式在编职工304人,非编聘用职工142人,返聘人员4人,借用人员5人,见习人员19人。职工总数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9人,占76%,医师111人,护士172人,医技人员35人。 明溪县总医院拥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如联影1.5T核磁共振、东芝16层螺旋CT机、奥林巴斯290电子胃肠镜系统、西门子DR机、日立7180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为临床诊断治疗提供有力保障。医院始终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严格的科学管理,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在这里,您将享受到{{query}}科室的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