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创建于1937年,原名县立卫生院,1963年2月随县名更名为“明溪县医院”,2017年7月因县域资源整合更名为“明溪县总医院”(在县医院现址设立明溪县总医院东区,在县中医院现址设立明溪县总医院西区并加挂明溪县中医院牌子),是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爱婴医院,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机构,承担全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救护等各项卫生工作任务。2017年9月,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明溪县总医院的分院一并纳入明溪县总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县域内紧密型管理体制的医联体组织体系。医院目前占地面积28053.13㎡(东区22364.85㎡,西区5688.28㎡),总建筑面积28758.54㎡(东区23873.54㎡,西区4885㎡)。其中:业务用房2.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控制数400张,现实际开放病床318张(东区:258张,西区:60张)。医院共设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截止2017年9月底,医院在职职工总数446人,其中:正式在编职工304人,非编聘用职工142人,返聘人员4人,借用人员5人,见习人员19人。职工总数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9人,占76%,医师111人,护士172人,医技人员35人。医院拥有联影1.5T核磁共振、东芝16层螺旋CT机、奥林巴斯290电子胃肠镜系统、西门子DR机、日立7180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泰瑞MZ-08医用中心制氧系统、德国费森尤斯血液与血滤透析机、氧饱和度监测式体外反博装置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及标准化的净化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为完善医院的功能和提升临床诊断治疗水平提供有力保障。明溪县总医院始终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严格的科学管理,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因颌骨受感染而引起的一种疾病,累及范围常包括骨膜、骨皮质以及骨髓组织,常见的有化脓性颌骨骨髓炎,婴幼儿骨髓炎以及放射性骨髓炎。,因颌骨受感染而引起的,颌骨,急性颌骨骨髓炎的全身治疗与颌周蜂窝织炎相同,主要为增强机体抵抗力、药物控制感染(甲硝唑、螺旋霉素)。局部治疗重点在于及时切开引流,拔除病源牙,慢性颌骨骨髓炎时应努力改善机体状况,保持引流通畅,及时拔除病源牙,彻底清除病灶、刮治或摘除死骨,在上颌骨应注意与上颌窦癌,在下颌骨应与中心性癌相鉴别,骨质增生型的边缘性骨髓炎应与骨肉瘤及骨化性纤维瘤等相鉴别,尽量不要吃生冷油腻以及刺激性的食物,不要吃过硬的食物,X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