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5年,是集医疗、保健、教学为一体的国际"爱婴医院""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肩负着全县15个乡镇,400个行政村;总人口36.4万人口的妇幼保健工作。竹溪县妇幼保健院有业务用房1780平方米,现有干部职工68人,其中卫技人员占88%。中级以上卫技人员占46.7%;千元以上医疗备70余台套。医院设有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婚前检查;妇产科、儿内科、外科、中医科、B超、检验、放射等20余个保健临床科室,开放病床57张。竹溪县妇幼保健院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主动适应市场需要,拓展妇幼保健服务领域;突出妇幼保健自身的特色;使服务功能不断提升。2001年,全县婴儿死亡率为2l.91‰孕产妇和婴幼儿系统管理覆盖率为90.19%和75.22%;住院分娩率为62.56%;新法接生率为91.21%,无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生。保健院的门诊就诊人次;住院病人和业务收入同比增长;医院已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六个乡镇婚检率达98%。"母婴安全"活动名列湖北省前列。妇幼保健院的建设发展和妇幼卫生工作经验在2002年9月全省妇幼保健院院长培训班上交流。竹溪县妇幼保健院曾多次荣获市、县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2002年,被竹溪县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评为"行风建设优胜单位"。2001年院长甘锦平被评为"湖北省卫生系统先进个人"和"十堰市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摄入人体后影响思维、情感、意志行为等心理过程的物质。精神活性物质滥用(psychoactivesubstanceabuse)在DSM-4中,指一种适应不良的物质使用方式,特征是:①尽管认识到对身体有害仍使用;②已造成社交、职业、心理,或躯体问题或使之恶化,仍继续使用。诊断之前一般应优先考虑“成瘾”的诊断。1969年WHO提出滥用是指持续或间歇性精神活性物质(酒或药物)过度使用,与可接受的医疗措施不相称或无关。CCMD-3采纳两者结合的描述性定义,即:指持续或间歇性精神活性物质(酒或药物)过度使用,与可接受的医疗措施不相称或无关。特征是:①尽管认识到对身体有害仍使用;②已造成社交、职业、心理,或躯体方面的问题或使问题恶化,仍继续使用;③诊断之前一般应优先考虑成瘾的诊断。,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脑,1. 停止接触精神活性物质,首先与这些物质进行分离,例如酒精和毒品。 2. 药物治疗与功能性的精神障碍的治疗原则和方法,用药的原则是相同的,根据症状的表现,选择相对应的药物治疗。,其他类型精神障碍,无,心理测评,辅助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