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是广州市民政局属下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正处级单位,成为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三级(相当)定点医疗机构。自1973年始建于广州市石井街东秀路以来,医院占地面积24.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多平方米,已发展成为一个集治疗、收养、救治、康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 医院人员编制为600名,现有在编职工356人,临时工108人,其中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队伍的70%以上,包括8名高级职称和28名中级职称医生。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主要收治广州地区无劳动能力、无固定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监护人的“三无”精神病人和慈善机构救助的精神病人,床位编制数为1250张,现设有12个病区、1个门诊部,目前已收治病人为1000多人。 医院特别重视科室建设,其中{{query}}科室医生数众多,科室推荐专家名称{{query}},科室相关疾病名称{{query}}等,均得到了充分的关注和投入。医院贯彻民政部“养治结合、供养与康复并重”的办院方针,主要诊疗科目有精神科、精神卫生、社区防治、临床心理、康复治疗以及各类精神病评定。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特别设计了康复流程,实行三级开放,采用“医疗、工疗、娱疗、教育”等手段,开展各种康复活动,并与香港利民会合作,开展全国的职业治疗项目,创出一套有自己特色的康复模式。医院配备有常规的诊疗设备,能够满足各类诊疗需要。在病房管理上,实行封闭式、开放式和模拟社区式相结合的方式,适应了各类病人的需要。 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民政局的关怀和支持下,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不断开展创优争先活动。近年来,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医院先后荣获“广东省一级社会福利院”、“广州市文明单位”、“广州市花园式单位”等称号,成为了广州市精神卫生事业的重要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