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作为广州市民政局直属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是一所正处级单位,同时也是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自1973年建院以来,医院位于广州市石井街东秀路,占地面积达24.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拥有600名人员编制,其中在编职工356人,临时工108人。医院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超过70%,包括8名高级职称和28名中级职称医生。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集治疗、收养、救治、康复等功能于一体,主要收治广州地区无劳动能力、无固定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监护人的“三无”精神病人,以及慈善机构救助的精神病人。医院核定床位编制数为1250张,设有12个病区、1个门诊部,目前收治病人超过1000人。 医院积极响应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负责为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并已完成扩建500张床位救治病区的土建工程,预计2006年5月投入使用,以收治广州市流浪乞讨非危重精神病人。同时,根据市民政局要求,医院成为市特困人员重大疾病临终关怀医疗机构。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贯彻“养治结合、供养与康复并重”的办院方针,主要诊疗科目包括精神科、精神卫生、社区防治、临床心理、康复治疗以及各类精神病评定。医院特别设计了康复流程,实行三级开放,采用医疗、工疗、娱疗、教育等手段,开展各种康复活动。与香港利民会合作,开展全国的职业治疗项目,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康复模式。 医院配备有常规诊疗设备,满足各类诊疗需求。在病房管理上,实行封闭式、开放式和模拟社区式相结合的方式,适应不同病人的需求。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民政局的支持下,医院不断开展创优争先活动,荣获“广东省一级社会福利院”、“广州市文明单位”、“广州市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医院科室包括精神科、精神卫生科、社区防治科、临床心理科、康复治疗科等,科室医生数量充足,其中推荐专家包括资深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等,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