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成立于1952年,前身为镇江地区精神病防治院,原址位于镇江市南门大街246号,是江苏省成立较早、也是国内较有影响的精神专科医院之一。2013年5月19日整体搬迁至市团山路199号,更名为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中心是集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康复、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专科医院,是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江苏大学精神疾病与精神卫生硕士研究生培养点。于2019年被国家药监局认定为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多次获得省、市级“文明单位”“省级健康促进医院”等荣誉称号。医院占地面积59.36亩,目前一期建成门诊医技楼、病房楼、后勤楼等建筑共计30038平方米。核定床位500张,设有4个普通精神科病区、2个老年精神科病区,2个临床心理科病区,1个儿童青少年心理科病区,1个强制医疗科病区。门诊设有精神科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心理咨询门诊、儿童心理门诊、睡眠障碍门诊、记忆障碍门诊、中医精神科等专病门诊。现有高级职称70余人,硕博士30余人,有江苏省双创博士、省“333工程”人才、市“169工程”人才、“金山医者”10余人。中心拥有MRI、CT、DR(数字化摄影系统)、脑电图、眼动检查仪、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休克治疗仪、脑波治疗仪等大型、高端医疗设备,能满足各种临床精神疾病的辅助诊疗。普通精神科是江苏省医学临床重点专科、镇江市重点培育特色专科,临床心理科为市级重点专科。司法鉴定所是苏南首家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医院始终致力于为心理及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秉承“和谐创新仁爱奉献”的医院精神,以精湛的技术,为广大心理及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医院目标:精神康复心理健康员工幸福发展事业医院精神:和谐创新仁爱奉献医院核心价值观:厚德仁爱精医精心医院宗旨:发展精神卫生事业,促进全民心理健康医院使命: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甲型肝炎通过消化道传播,常见的感染途径有不干净的饮水、没有煮沸的食物和粪便污染的食物。甲型肝炎的潜伏期平均约28天。甲型肝炎不会转为慢性。,HAV引起肝细胞损伤的机制尚未明确,一般认为HAV不直接引起肝细胞病变,肝脏损害是HAV感染肝细胞的免疫病理反应所引起的,肝脏,不需抗病毒治疗,主要以支持治疗,辅以适当保肝药物如甘草酸制剂、水飞蓟素类、还原型谷胱甘肽、多烯磷脂酰胆碱等,避免饮酒、疲劳,避免使用损肝药物。强调早期卧床休息,至症状明显减退,可逐步增加活动,以不感到疲劳为原则,需住院隔离治疗至起病后3周、临床症状消失、血清总胆红素在17.1umol/L以下,ALT在正常值2倍以下时可以出院,但出院后仍应休息1-3月,恢复工作后应定期复查半年-1年。,溶血性黄疸、肝外梗阻性黄疸、非嗜肝病毒(如巨细胞病毒、EB病毒)所致的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炎等疾病,建议食用高蛋白、低脂肪、高维生素的食物, 不建议饮酒和高脂肪饮食,以免引发脂肪肝。,肝功能检查,抗-HCV检测,HCVRNA检测,瞬时弹性成像(TE),腹部超声检查(US)、CT和磁共振(MRI或M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