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是我市唯一的一所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市级以精神科和神经内科为专科特色的综合性医院。2004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总第7次[2004]6号将“慈利县精神病医院”更名为“张家界市脑科医院”,2009年4月,省卫生厅【2009】38号文件批准更名为“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并实行整体搬迁,设置床位220张。2013年8月完成整体搬迁,新院投资8000余万元,占地63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实际开放床位600张;医院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绿化面积达50%以上;2012年,原市卫生局在我院加挂“张家界市精神卫生中心”,原省卫生厅已授牌,承担全市精神病人的防治和康复工作,也是湖南省脑科医院对口支援和医联体单位;2014年12月,我院又顺利通过省卫计委市级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达标验收。全院现有在岗人员150余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0余人,其中中、高级职称30余人。设置有六个精神科病房(三个男病房,两个女病房、一个开放病房)、两个综合科病房(含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中医科等)及其它辅助科室共20个科室,并且在市区及桑植县城开设精神病专科门诊。是湘西北地区一所技术力量雄厚、环境优美、服务优良的标准的市级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位于纵隔的一种良性肿瘤,遗传因素,长时间的接触化学致癌物或者物理致癌因子,机械外伤,后纵隔,手术治疗,药物治疗,不确定,禁忌辛辣刺激性的食物,生冷油腻的食物和不易消化的食物,X线片或胸部CT,活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