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是我市唯一的一所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市级以精神科和神经内科为专科特色的综合性医院。2004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总第7次[2004]6号将“慈利县精神病医院”更名为“张家界市脑科医院”,2009年4月,省卫生厅【2009】38号文件批准更名为“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并实行整体搬迁,设置床位220张。2013年8月完成整体搬迁,新院投资8000余万元,占地63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实际开放床位600张;医院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绿化面积达50%以上;2012年,原市卫生局在我院加挂“张家界市精神卫生中心”,原省卫生厅已授牌,承担全市精神病人的防治和康复工作,也是湖南省脑科医院对口支援和医联体单位;2014年12月,我院又顺利通过省卫计委市级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达标验收。全院现有在岗人员150余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0余人,其中中、高级职称30余人。设置有六个精神科病房(三个男病房,两个女病房、一个开放病房)、两个综合科病房(含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中医科等)及其它辅助科室共20个科室,并且在市区及桑植县城开设精神病专科门诊。是湘西北地区一所技术力量雄厚、环境优美、服务优良的标准的市级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生长于颅内的肿瘤通称为脑瘤,包括由脑实质发生的原发性脑瘤和由身体其他部位转移至颅内的继发性脑瘤。其病因不明,肿瘤发生自脑、脑膜、脑垂体、颅神经、脑血管和胚胎残余组织者,称为原发性颅内肿瘤。由身体其它脏器组织的恶性肿瘤转移至颅内者,称为继发性颅内肿瘤。,原因未明。,基底节,①主要是手术切除肿瘤,手术切除的原则是:凡良性肿瘤应力争全切除以达到治愈的效果;凡恶性肿瘤或位于重要功能区的良性肿瘤,应根据病人情况和技术条件予以大部切除或部分切除,以达到减压为目的。②凡恶性肿瘤或未能全切除而对放射线敏感的良性肿瘤,术后均应进行放射治疗。③恶性肿瘤,特别是胶质瘤和转移瘤,术后除放射治疗外,尚可通过不同途径和方式给予化学药物治疗,简称化疗。为提高恶性脑瘤手术后的效果和延长病人生存期,应用放疗、化疗、免疫治疗,统称为脑瘤的综合性治疗。,颅内肿瘤常需与颅内炎症如脑蛛网膜炎、化脓性与结核性脑膜炎、结核瘤、脑脓肿、慢性硬膜下血肿、脑内血肿、高血压脑病与脑梗塞、颅内寄生虫病、肉芽肿、霉菌病、视神经乳头炎与球后视神经炎等相鉴别。,1忌吃腌制的食物;如咸鸡、咸鱼、咸肉;2忌吃富含油脂的食物;如猪油、肥肉、羊油;3忌吃不容易消化的食物;如年糕、粽子、螺丝肉。,1.影像学检查 2.CT检查 7.磁共振成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