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妇幼保健院是政府批准设立的、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承担全省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幼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的专科医院,承担着全省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健康促进、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管理、科研教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任务。是青海省首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首家智慧妇保院、青海省十佳杰出示范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一批授予的“爱婴医院”、也是全国母婴友好医院、全国优秀爱婴医院,是青海省产前筛查诊断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产前诊断&新生儿筛查指导中心、青海省妇女创业就业示范基地——母婴护理员(月嫂)培训基地、国家级专科助产士临床实践基地、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卫生经济管理实习基地。医院组建于1977年1月,正式建院于1989年1月,初建于西宁市南山东路14号。1994年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增挂“青海省妇产医院”称谓;2000年顺应改革与省疾控中心合并,2002年10月迁至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55号。2017年筹建新院,2023年5月22日新院建成并正式启用运行,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87号,为全省妇女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的妇幼保健服务。目前拥有临床科室10个,医技科室5个,保健科室2个,开放床位300张。现有员工268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37人(其中高级医疗专业技术人员46人、中级医疗专业技术人员64人)。在四十六年艰苦创业的发展历程中,我院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预防为主”的办院方针,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服务宗旨,先后被国家卫健委批复为青海省宫颈疾病防治基层培训基地、青海省围产营养示范门诊、青海省母乳喂养咨询示范门诊、出生缺陷防控耳聋基因检测实验示范基地、宫颈癌防控技术培训基地、中国宫颈癌防治工程定点医院,先后被省卫健委批复为青海省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培训中心、青海省遗传病诊治中心、青海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青海省孕妇营养指导中心、青海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青海省妇幼卫生证件管理办公室、青海省妇产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协助单位、青海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管理中心,逐步发展成为全省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中心,拥有围产保健、妇女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保健、小儿青少年妇科5个省级临床重点学科和“不孕症”省级特色专科,已成为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单位——岭南罗氏妇科流派传承工作室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工作站。在妇幼疾病干预研究、遗传疾病诊断、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及诊治、妇幼中医等方面独具优势,在青海省妇幼卫生监测、年报、妇幼卫生项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中卓有成效。建立“青海省妇幼专科联盟”,充分发挥龙头单位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先后荣获青海省“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标兵岗、全国工人先锋号等殊荣,多次荣获“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医院党建品牌被评为全国妇幼党建优秀品牌。守初心、担使命,为促进我省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而不懈努力。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简称肺癌,是起源于气管、支气管黏膜或腺体,是最常见的肺部原发性恶性肿瘤。根据组织病理学特点不同,可分为非小细胞癌和小细胞癌。其中非小细胞肺癌主要包括两个亚型,腺癌和鳞癌。 肺癌无传染性,但具有一定的家族聚集性和遗传易感性。,肺癌的病因至今未完全明确,致病因素主要包括吸烟、职业暴露、空气污染、电离辐射、饮食、遗传、肺部病史等。,肺部,肺癌的治疗应明确其病理类型、临床分期,对患者整体状态进行全面评估,选择多种方法综合治疗,以减轻患者症状,改善其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期。小细胞肺癌较早发生转移,主要依赖化疗或放疗;非小细胞肺癌常为局限性病变,多进行外科手术,联合放化疗。,典型的肺癌容易识别,但有时容易与以下疾病混淆。,患者:不吸烟,及早戒烟,减少接触烟尘、车尾气等刺激性有害气体; 保持呼吸道通畅,术后患者鼓励多做吸呼气锻炼以利于术后患肺复张; 掌握服药注意事项,遵医嘱用药,不可随意增减药量或停药; 定期复诊,如出现咳嗽、胸痛加重、大咯血情况时及时就医。 注意患者情绪,鼓励患者积极接受治疗; 保持居住环境空气清新,多通风换气; 戒烟或不抽烟,减少患者被动吸烟的几率; 当患者发烧时,温热毛巾敷额头,物理降温;温度高于38.5摄氏度时在医生指导下给予患者退烧药,并嘱咐患者漱口、勤换衣物。 多休息,适当活动,如慢走、太极拳、气功、呼吸操等,避免到人多拥挤处; 改变个人不良生活嗜好,戒烟,同时避免被动吸烟; 调整饮食习惯,多吃瓜果蔬菜以及瘦肉、鱼、鸡蛋等高蛋白。,影像学检查,内镜检查,病理学检查,基因检查,实验室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