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始建于1934年,是我国历史上建立最早的传染病院之一,前身为满洲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传染病栋,1949年更名为“沈阳市传染病院”,1992年增挂“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牌匾。2016年增挂了“辽宁省传染病医院”牌匾,成为《中国优质肝病医疗资源县域扶持项目》区域中心医院。2017年增挂“沈阳市肝胆外科医院”牌匾,成为中华医学会中国食管胃静脉曲张诊治规范基地。2018年增挂沈阳市肝癌诊治中心牌匾,成为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中国慢乙肝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示范基地医院。2019年成为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肝病专业委员会“中国肝脏肿瘤微创治疗规范与临床应用项目”合作医院。2020年被省委、省政府确定成为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救治中心沈阳中心。2021年获批成为沈阳市急性消化道出血救治中心;省、市两级胸痛救治联盟成员单位。 医院占地面积67507平方米,建筑面积79644平方米。 医院编制床位1000张。在岗人数123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54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09人,硕士169人,博士9人。 医院是国家级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中医肝病科是国家重点专科;传染病科是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传染病科是辽宁省中医重点专科;肝炎专业、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是沈阳市临床重点专科。医院是国家认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华医学会中国食管胃静脉曲张诊治规范基地、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优秀实践基地、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辽宁省司法厅指定的《犯罪暂予监外执行诊断检查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分中心、沈阳市肝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张文宏专家工作站。 医院现设有重症医学科、外一科、外二科、外三科、外四科、神经外科、胸心外科、泌尿外科、介入一科、介入二科、肿瘤介入综合治疗科、骨一科、骨二科、妇科、耳鼻喉科、肿瘤放疗综合科、消化内一科、消化内二科、消化内镜科、感染一科、感染二科、感染三科、肝病一科、肝病二科、肝病三科、中医肝病科、中西医结合肝病科、干诊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肾内科、心血管内一科、心血管内二科、风湿免疫科、肿瘤内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病理科、影像科、电诊科、营养科、导管室、输血科、内镜诊疗中心、麻醉科、血液净化中心。腹腔妊娠是指胚胎或胎儿位于输卵管、卵巢及阔韧带以外的腹腔内,其发生率约为1:15000,母体死亡率约为5%,胎儿存活率仅为1%。腹腔妊娠分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原发性腹腔妊娠指受精卵直接种植于腹膜、肠系膜、大网膜等处,极少见。继发性腹腔妊娠往往发生于输卵管妊娠流产或破裂后,偶可继发于卵巢妊娠或子宫内妊娠而子宫存在缺陷破裂后。,原发性腹腔妊娠极少见,其发生原因不明,但有学者认为腹腔上皮有可能转化成副中肾管上皮特别是腹腔或盆腔内有异位的子宫内膜存在而使受精卵着床、发育成原发性腹腔妊娠。继发性腹腔妊娠往往发生于输卵管妊娠流产或破裂后,偶可继发于卵巢妊娠或子宫内妊娠而子宫存在缺陷(如瘢痕子宫裂开或子宫腹膜瘘)破裂后。,全身,腹腔妊娠确诊后,应剖腹取出胎儿,胎盘的处理应特别慎重,因胎盘种植于肠管或肠系膜等处,任意剥离将引起大出血。因此,对胎盘的处理要根据其附着部位、胎儿存活及死亡时间来决定。胎盘附着于子宫、输卵管或阔韧带者,可将胎盘连同附着的器官一并切除。胎盘附着于腹膜或肠系膜等处,胎儿存活或死亡不久(不足4周),则不能触动胎盘,在紧靠胎盘处结扎切断脐带取出胎儿,将胎盘留在腹腔内,约需半年逐渐自行吸收,若未吸收而发生感染者,应再度剖腹酌情切除或引流;若胎儿死亡已久,则可试行剥离胎盘,有困难时仍宜将胎盘留于腹腔内,一般不作胎盘部分切除。术前须做好输血准备,术后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将胎盘留于腹腔内者,应定期通过超声检查及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测定了解胎盘退化吸收程度。,无,无,B型超声波检查,发现宫腔内空虚,胎儿与子宫分离;在胎儿与膀胱见未见子宫肌壁层;胎儿与子宫关系异常或胎位异常;子宫外可见胎盘组织。X线、MRI、CT对诊断也有一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