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人民医院,前身为化县平民医院。民国23年(1934年)化县县长梁庆翔发动各界募捐1。4万元筹建化县平民医院,次年9月建成。院址于南门外龙王庙旧址,占地3334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设内、外、妇科,病床8张,属公立医院。梁庆翔县长兼任院长,医务人员6人。其中中医生2人,西医外科医生、妇产科医生、司药、护士各1人,另聘了3名中医生应诊。1938年6月,省卫生外派西医生彭志宏接任院长。1949年11月平民医院由县人民政府接管,改为县人民政府卫生院。设门诊部、留医部,有医务人员11人,病床10多张,首任院长叶碧芳,业务副院长卢国华。此后,医院逐步发展扩大,1956年改称化县人民医院。1958年11月,化县、吴川合并县以后,改称化州县第一人民医院。1961,吴川县从化州县分出,医院改称化州县人民医院。1976年于城西狮子岭筹建医院住院部,至1979年竣工,占地面积4343平方米,建筑面积3233平方米,原院址改为综合性门诊部。1984年7月,该院由股级长格为副局级,1994年2月化州县撤县设市,医院升格为正局级,改称化州市人民医院。下设院办公室、政工科、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总务科、信息科、门诊部等职能科及党总支、工会、团委等机构。2001年被省卫生厅、省高教厅授予“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先天性高弓足(CongenitalCavus)又称爪形足,是一种以足纵弓较高为主要表现的常见畸形。少部分为先天性发病,多数为3岁后发病,系神经系统疾患所致,如脊髓栓系综合征、脊髓空洞、遗传性神经疾患等。,高弓足的发病原因仍不明。一些原因不明的高弓足常有家族发病史,故认为有遗传因素参与发病,但缺乏遗传学证据。,足,1.保守治疗:适用于早期临床症状较轻者,可采用理疗、按摩等物理治疗; 2.手术治疗:对畸形严重且伴有疼痛较重、功能障碍者,予以手术治疗。,先天性症状,无,X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