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人民医院,前身为化县平民医院。民国23年(1934年)化县县长梁庆翔发动各界募捐1。4万元筹建化县平民医院,次年9月建成。院址于南门外龙王庙旧址,占地3334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设内、外、妇科,病床8张,属公立医院。梁庆翔县长兼任院长,医务人员6人。其中中医生2人,西医外科医生、妇产科医生、司药、护士各1人,另聘了3名中医生应诊。1938年6月,省卫生外派西医生彭志宏接任院长。1949年11月平民医院由县人民政府接管,改为县人民政府卫生院。设门诊部、留医部,有医务人员11人,病床10多张,首任院长叶碧芳,业务副院长卢国华。此后,医院逐步发展扩大,1956年改称化县人民医院。1958年11月,化县、吴川合并县以后,改称化州县第一人民医院。1961,吴川县从化州县分出,医院改称化州县人民医院。1976年于城西狮子岭筹建医院住院部,至1979年竣工,占地面积4343平方米,建筑面积3233平方米,原院址改为综合性门诊部。1984年7月,该院由股级长格为副局级,1994年2月化州县撤县设市,医院升格为正局级,改称化州市人民医院。下设院办公室、政工科、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总务科、信息科、门诊部等职能科及党总支、工会、团委等机构。2001年被省卫生厅、省高教厅授予“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心脏损伤是现代创伤中仅次于脑外伤的重要死因,在战伤中约占12%~16%,占战地阵亡伤员的25%;在平时,占胸部损伤的10%~16%,占交通事故死亡的15%~75%。因病情重且发展快,60%~84%的患者于伤后短时间内在现场和运输途中死亡,能生存到达医院的患者主要表现为心脏压塞或出血性休克等症状体征,心内结构损伤常因为其他伤情掩盖而容易被忽略,撞击,挤压,锐器、火器伤,心脏,心脏破裂伤者由于本身的特殊性,入院时多处于休克、濒死状态,就地抢救、减少搬动是此过程中的关键之一。特别是确诊的心脏破裂伤者无论生命体征是否平稳,应尽可能减少搬动,在急诊室内就地进行,心肌梗死,要低盐饮食,胆固醇高的食物不可以吃,心肌酶检测,X线、CT及MRI检查,超声心动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