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人民医院,前身为化县平民医院。民国23年(1934年)化县县长梁庆翔发动各界募捐1。4万元筹建化县平民医院,次年9月建成。院址于南门外龙王庙旧址,占地3334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设内、外、妇科,病床8张,属公立医院。梁庆翔县长兼任院长,医务人员6人。其中中医生2人,西医外科医生、妇产科医生、司药、护士各1人,另聘了3名中医生应诊。1938年6月,省卫生外派西医生彭志宏接任院长。1949年11月平民医院由县人民政府接管,改为县人民政府卫生院。设门诊部、留医部,有医务人员11人,病床10多张,首任院长叶碧芳,业务副院长卢国华。此后,医院逐步发展扩大,1956年改称化县人民医院。1958年11月,化县、吴川合并县以后,改称化州县第一人民医院。1961,吴川县从化州县分出,医院改称化州县人民医院。1976年于城西狮子岭筹建医院住院部,至1979年竣工,占地面积4343平方米,建筑面积3233平方米,原院址改为综合性门诊部。1984年7月,该院由股级长格为副局级,1994年2月化州县撤县设市,医院升格为正局级,改称化州市人民医院。下设院办公室、政工科、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总务科、信息科、门诊部等职能科及党总支、工会、团委等机构。2001年被省卫生厅、省高教厅授予“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拔毛症是一种慢性疾病,是指反复地不能克制拔除自己毛发的冲动行为,于1889年由法国皮肤科医师Hallopeau首次报道。也有“拔毛发癖”“拔毛发狂”等称法。虽然多数医师同意此疾病出自于心理因素,但病患多半未曾看过精神科医师。他们会有重复的拔毛行为,造成明显的毛发缺少;当他们在拔毛发前会感到极大的压力,对抗这种行为,也会产生很大的压力;当拔除毛发时会有愉快、满足与放松。本病可能是一个单独的症状,也可能与某些精神疾病有关,如智能发育迟缓、抑郁、焦虑、精神分裂症、强迫性神经官能症及药瘾者等。拔毛症儿童患病率是成人的7倍,女性患病率是男性的2.5倍,学龄前男孩更易患病。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DSM-5)将拔毛症更新归入强迫症及相关障碍。轻者通过心理治疗即可治愈,重者需通过药物治疗。,心理动力分析的理论是认为家庭动力学因素可能是拔毛症发病和使症状持续的因素,它是儿童对于早期的失落与分离的反应,这种小孩的母亲常被认为是过度批评与拒绝,而父亲则表现出被动与情感薄弱。常见于儿童与青少年,但如果持续下去,可能会变成与咬指甲、吮手指一样,成为一种习惯性行为。如父母性情急躁、消极、不履行父母的职能、不与孩子接触;父母与孩子敌对或严厉是女性少年患者家庭的主要模式。性心理发育各期的多个固定点可能是此病的病理心理学原因。,脑,鼓励患者树立治愈疾病的信心,消除精神紧张感。安排好工作和学习,积极参加文体等集体活动,以转移其对疾病的注意力。某些症状较轻的患者通过认知行为治疗(CBT)即可治愈。严重患者则需心理治疗联合药物治疗。目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和认知行为治疗(CBT)是各权威指南推荐的一线治疗。皮肤科、儿科和精神科医师共同合作对消除本病的躯体因素和提高疗效至关重要。,0,无,在诊断拔毛癖之前,必须进行相应检查排除维生素缺乏如钙或锌的缺乏、皮肤疾病如头虱、甲状腺功能低下等器质性疾病引起的脱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