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中医院位于博兴县博城五路409号,最初为博兴县城郊医院,1984年改为现名。1996年被世界卫生组织,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山东省卫生厅确认为“爱婴医院、二级甲等医院、全省示范中医院”。2006年被山东省卫生厅确定为“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形成了“院有优势,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服务格局,已成为博兴县医疗,中医,教研,预防保健,急诊急救中心。腹腔妊娠是指胚胎或胎儿位于输卵管、卵巢及阔韧带以外的腹腔内,输卵管妊娠流产或破裂,腹腔,输血输液抢救,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病,宫颈糜烂,宫颈息肉,禁止烟酒,忌食用刺激性食物,如胡椒、生姜、醋,超声检查、抽血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