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中医院位于博兴县博城五路409号,最初为博兴县城郊医院,1984年改为现名。1996年被世界卫生组织,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山东省卫生厅确认为“爱婴医院、二级甲等医院、全省示范中医院”。2006年被山东省卫生厅确定为“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形成了“院有优势,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服务格局,已成为博兴县医疗,中医,教研,预防保健,急诊急救中心。是因为酒精的滥用,而引起的一种肝病的状态,长期饮酒,肝脏,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病毒性肝炎,药物性肝病,忌吃高产气食物、高刺激性食物、高粗纤维食物,医生通过询问患者病史,进行肝功能检查、B超、CT等结果综合判断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