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中医院位于博兴县博城五路409号,最初为博兴县城郊医院,1984年改为现名。1996年被世界卫生组织,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山东省卫生厅确认为“爱婴医院、二级甲等医院、全省示范中医院”。2006年被山东省卫生厅确定为“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形成了“院有优势,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服务格局,已成为博兴县医疗,中医,教研,预防保健,急诊急救中心。由于有一定数量组胺的某些鱼类而引起的类过敏性食物中毒,有一定数量组胺的某些鱼类而引起的类过敏性食物中毒,全身,洗胃导泄,对症治疗,0,忌吃损伤肝功能,腐败性,燥性较大的食物,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排泄物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