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职业病防治院注册地位于鞍山市铁西区陶官街19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得刚。经营范围包括负责全市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健康体检、监护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理化检验等相关工作。肝纤维化是指肝细胞外基质(即胶原、糖蛋白和蛋白多糖等)的弥漫性过度沉积与异常分布,是肝脏对慢性损伤的病理性修复反应。,任何原因造成的慢性肝损伤均可导致肝纤维化,包括病毒感染、酒精、药物或毒物、自身免疫性疾病、代谢障碍性疾病、循环障碍性疾病、胆汁淤积、寄生虫感染以及营养不良等。,肝,肝纤维化的治疗主要包括戒酒、抗病毒治疗等针对病因的治疗,以及针对肝纤维化的抗纤维化治疗。,肝硬化,禁忌喝酒、吃辛辣食物,1.实验室检查 (1)肝功能检查。 (2)血清学检查 (3)其他相关检查 2.影像学检查 包括腹部超声、CT、磁共振检查等 3.肝穿刺病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