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位于衡阳县渣江镇幸福路9号,占地面积33000㎡,建筑面积46000㎡,是衡阳县西北唯一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为一体的二级综合性医院。辐射人口达36万。医院现有职工287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20人,中级技术职称80人,大专以上学历186人;编制床位380张,开放床位270张,是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产妇分娩、职工医保定点医院之一,也是南华大学附一医院在衡阳县西北唯一一所定点指导医院,还是南华大学附二医院远程会诊医院。与中南湘雅医院、省人民医院开通远程CT、DR、心电图等远程会诊,在我院以二级医院的收费及报销就可享受到三级医院的诊疗服务,年住院人次18000余人次,业务收入3500万。医院开设有急诊科、妇产科、外科、内科、儿科、五官科、皮肤科、中医科等临床科室、消毒供应中心和特检、检验、放射等辅助科室。医院现有意大利彩色B超、数字式同步十二道联心电图机、英洛华8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美国柯达悬吊式DR和奥林巴斯电子胃镜、日本东芝16排螺旋CT、腹腔镜、膀胱镜、尿液有形成分分析仪、微量元素检测仪等先进检测设备,检测手段日新月异、医疗技术层出不穷。摄入人体后影响思维、情感、意志行为等心理过程的物质。精神活性物质滥用(psychoactivesubstanceabuse)在DSM-4中,指一种适应不良的物质使用方式,特征是:①尽管认识到对身体有害仍使用;②已造成社交、职业、心理,或躯体问题或使之恶化,仍继续使用。诊断之前一般应优先考虑“成瘾”的诊断。1969年WHO提出滥用是指持续或间歇性精神活性物质(酒或药物)过度使用,与可接受的医疗措施不相称或无关。CCMD-3采纳两者结合的描述性定义,即:指持续或间歇性精神活性物质(酒或药物)过度使用,与可接受的医疗措施不相称或无关。特征是:①尽管认识到对身体有害仍使用;②已造成社交、职业、心理,或躯体方面的问题或使问题恶化,仍继续使用;③诊断之前一般应优先考虑成瘾的诊断。,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脑,1. 停止接触精神活性物质,首先与这些物质进行分离,例如酒精和毒品。 2. 药物治疗与功能性的精神障碍的治疗原则和方法,用药的原则是相同的,根据症状的表现,选择相对应的药物治疗。,其他类型精神障碍,无,心理测评,辅助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