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南龙镇卫生院始建于1958年,地址位于临夏市南龙镇南龙南路110号,属于市卫生健康局下属科级事业单位,是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及乡村振兴健康帮扶为一体的乡镇卫生院。临夏市南龙镇卫生院2018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临夏市健康扶贫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同年12月份被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中医药防治糖尿病临床研究工作站”;2019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临夏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医院”荣誉称号;2020年被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兰大二院及临夏州人民医院等单位授牌“国家心血管病中心高血压专病医疗成员单位”;2021年经省州卫生健康委评审确定授牌“临夏州人民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基层实践基地”和“临夏市健康促进医院”;2022年挂牌“临夏市人民医院南龙分院”;2023年被中共临夏市委、临夏市人民政府授牌“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临夏市南龙镇卫生院占地面积2775㎡,现有建筑面积2213.5㎡,拥有门诊中医馆、公卫楼、住院部、发热诊室各一栋,院内设有内科诊室、中医诊室、全科诊室、中医理疗室、临床检验科、护理部、中西药房、彩超室、心电图室、影像科、公共卫生科、妇幼保健科及预防接种门诊等职能科室。编制床位30张,配有彩色B超机、多功能DR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12导心电图机、五分类血球分析仪及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等基础医疗设备。作为临夏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全镇10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共约为3.8万人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摄入人体后影响思维、情感、意志行为等心理过程的物质。精神活性物质滥用(psychoactivesubstanceabuse)在DSM-4中,指一种适应不良的物质使用方式,特征是:①尽管认识到对身体有害仍使用;②已造成社交、职业、心理,或躯体问题或使之恶化,仍继续使用。诊断之前一般应优先考虑“成瘾”的诊断。1969年WHO提出滥用是指持续或间歇性精神活性物质(酒或药物)过度使用,与可接受的医疗措施不相称或无关。CCMD-3采纳两者结合的描述性定义,即:指持续或间歇性精神活性物质(酒或药物)过度使用,与可接受的医疗措施不相称或无关。特征是:①尽管认识到对身体有害仍使用;②已造成社交、职业、心理,或躯体方面的问题或使问题恶化,仍继续使用;③诊断之前一般应优先考虑成瘾的诊断。,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脑,1. 停止接触精神活性物质,首先与这些物质进行分离,例如酒精和毒品。 2. 药物治疗与功能性的精神障碍的治疗原则和方法,用药的原则是相同的,根据症状的表现,选择相对应的药物治疗。,其他类型精神障碍,无,心理测评,辅助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