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家庭怎样贮存药品?

家庭怎样贮存药品?
发表人:老年健康守护者

家庭药品的贮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正确的贮存方法不仅可以保证药品的疗效,还能避免因药品变质或误用带来的安全隐患。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不同类型药品的贮存要求。例如,抗生素、抗病毒药物等易受温度影响,应放置在阴凉干燥处;而疫苗等生物制品则需要在冷藏条件下保存。此外,药品的包装也是保证其质量的重要因素,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以免药品失效。

在家庭中,建议为药品设置专门的存放区域,如药箱或药柜,并按照药品的种类和性质进行分类存放。同时,要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的药品,避免误用。

此外,对于儿童家庭,更要重视药品的存放安全。应将药品放置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避免误食或误用。同时,要教育儿童不要随意触摸药品,以免造成意外。

在用药方面,也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不要自行增减剂量或更换药品。

2. 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等信息。

3. 注意药物相互作用,避免同时使用多种药物。

4. 对于慢性病患者,要定期复查,根据病情变化调整用药方案。

总之,家庭药品的贮存和使用需要我们引起足够的重视,正确的操作不仅可以保证药品的疗效,还能保障家人的健康。

本站内容仅供医学知识科普使用,任何关于疾病、用药建议都不能替代执业医师当面诊断,请谨慎参阅

预防用药疾病介绍:
推荐问诊记录
预防用药地区推荐专家
推荐科普文章
  • 近年来,随着中药材市场的蓬勃发展,假冒伪劣、掺杂使假、违规经营、非法加工等现象也日益凸显。这不仅严重影响了中药材的质量,更对人们的用药安全构成了威胁。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的暗访摸底显示,在全国多地中药材市场上销售的药材中,相当一部分存在着质量问题。这些药材不仅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甚至还存在重金属超标、农药残留等问题。

    为了规范中药材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CFDA于7月17日召开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约谈会,约谈安徽亳州、河北安国等17地政府相关负责人。会议强调,要严厉打击中药材市场违法行为,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中药材市场乱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假冒伪劣:一些不法商家以次充好,将低劣药材冒充优质药材销售。

    2. 掺杂使假:一些商家在药材中掺杂其他物质,以提高药材重量或改变药材性状。

    3. 违规经营:一些中药材市场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现象。

    4. 非法加工:一些中药材市场周边存在非法加工生产、炮制药材饮片的情况。

    5. 毒性药材滥用:一些中药材市场存在毒性药材随意购买的现象。

    为了解决中药材市场乱象,CFDA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中药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 推进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确保中药材来源可追溯。

    3. 加强中药材质量抽检,提高中药材质量。

    4. 加强中药材科普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意识。

  • 近年来,随着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药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近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一则关于药品交易中未按合同供货药品品规及相关生产企业处理的通知,其中,包括清开灵注射液在内的17个品规被取消两年内在广东省的入市交易资格,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悉,此次被取消入市交易资格的药品品规涉及多种疾病领域,包括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这些药品品规的生产企业未按药品购销合同约定供货,违反了《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此次处理结果,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确保药品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同时,提醒广大患者,在用药过程中,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药品,避免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影响身体健康。

    此外,为了提高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我国政府近年来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推行药品电子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加大对违法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打击力度等。这些举措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于患者来说,了解自己的病情,选择合适的药品,是保障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在此,提醒患者朋友们,在用药过程中,要遵循医嘱,切勿自行购药、用药。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医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总之,药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身体健康,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养生意识的提高,保健品市场日益繁荣。然而,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近日通过其官方网站提醒公众,警惕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保健品,并警告生产商不要在产品说明书上造假。

    据FDA统计,近年来因添加违规成分而被其警告的保健品高达近300种,相关投诉不计其数。为此,FDA联合美国五大贸易组织诚信营养品协会、天然产品协会、自然产品联盟、消费者保健用品协会以及美国药草产品协会,呼吁整个保健品生产、销售行业应高度关注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问题。

    FDA局长玛格丽特·汉姆博格强调,在保健品中添加药物成分可能导致严重的副作用,包括中风、器官衰竭,甚至死亡。其中,减肥产品、健美产品和性保健品最容易添加药物成分。例如,减肥产品可能添加西布曲明等药物成分,健美产品可能含有合成类固醇及类似成分,性保健品可能添加万艾可、希爱力或艾力达等药物成分。

    那么,如何判断保健品是否含有药物成分呢?首先,要关注广告宣传。FDA药品评估与研究中心总监迈克尔·勒维指出,合法的保健品不能涉及疗效,只能补充日常膳食未能提供的营养。因此,如果保健品广告宣称能替代药物,达到同样的治疗效果,就要提高警惕。其次,要注意服用后的效果。如果服用保健品后疗效明显,且出现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厌食、失眠等症状,就要警惕可能掺了药。

    此外,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成分和功效。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确保自身健康。

    总之,保健品市场虽然繁荣,但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保健品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因盲目追求保健效果而损害自身健康。

  • 近年来,中药饮片在中医药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保障中药饮片的质量和安全,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了《海南省中药饮片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将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质量监管纳入到各市县基本药物监管中,形成常态化管理。

    根据方案,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采取派驻监督员、日常巡查等方式对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监管重点包括中药材来源及供应商审计、生产炮制过程控制、质量检验、验证、工艺执行情况等。对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4次,监管重点为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销售行为是否规范等。

    此外,方案还规定,对未取得《药品GMP证书》生产中药饮片,以及经营、使用未取得《药品GMP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制售假劣中药饮片案件,要坚决打击。对质量可疑的中药饮片结合药品抽验工作安排依法抽验,并认真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据了解,海南还对全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实行质量受权人制度。对取得药品GMP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纳入年度药品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计划。对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批发企业,列为年度GSP跟踪检查、基本药物专项检查和药品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内容。经营中药饮片的企业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必须从持有《药品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或持有《药品GSP证书》的经营企业采购中药饮片。严禁经营企业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严禁经营企业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

  • 我从未想过自己会陷入这种困境。昨晚的一场酒后失控,导致我今天早上醒来时,脑海中只剩下恐惧和后悔。无套被动口,虽然我知道这不是高危行为,但心中的不安仍然挥之不去。于是我决定寻求专业的医学建议。

    我打开了京东互联网医院的app,开始了一场与医生的线上问诊。医生详细询问了我的情况,并告知我虽然口交不是高危行为,但如果对方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仍然存在风险。医生建议我去当地的疾控中心进行检查和咨询,了解更多关于预防性用药的信息。

    我开始感到一丝安慰,但同时也意识到自己的无知和轻率。这个经历让我深刻地认识到,性行为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交流,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的责任。从今以后,我会更加谨慎和自律,珍惜自己的健康和安全。

    艾滋病预防和治疗指南 艾滋病预防和治疗 艾滋病是一种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传染病,主要通过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传播。常见症状包括发热、乏力、体重下降等。易感人群包括性工作者、吸毒者、同性恋者等。 推荐科室 感染科 调理要点 1. 使用安全套进行性行为; 2. 避免共用注射器和其他可能导致血液交叉感染的物品; 3. 定期进行HIV检测; 4. 如果感染了HIV,及时接受抗逆转录病毒治疗(ART); 5. 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使用预防性用药(PrEP)和紧急预防性用药(PEP)。

  •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药品受潮变质的问题,这不仅会影响药效,还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尝试在药箱中放置竹炭,它具有很好的吸附性能,可以有效吸收潮气,保持药品干燥。

    竹炭是一种经过特殊处理的木材,具有多孔结构,能够吸附空气中的水分和异味。在药箱中放置竹炭,可以有效防止药品受潮变质,尤其是对于那些对湿度敏感的药品,如板蓝根冲剂、冰硼散、痱子粉和达克宁散剂等。这些药品在潮湿环境中很容易发生潮解、结块,甚至变色,从而降低药效。

    除了竹炭,我们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防止药品受潮变质:

    1. 药品使用后,尽量将药品还原包装,避免裸露在空气中。

    2. 药箱的密封性要好,避免使用纸袋等不防潮物品包装药品。

    3. 将药品存放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

    4. 定期检查药品,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的药品。

    总之,保持药品干燥是保证药效的关键。通过合理储存和使用药品,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身体健康。

  •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养生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保健品市场也日益繁荣。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却利用消费者对保健品的信任,将药品打着保健品的旗号进行销售,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潜在风险。

    案例一:眼贴风波

    近日,市民陈先生在购买某品牌眼贴后,使用过程中出现流泪、红肿等症状,经诊断为接触性皮炎。陈先生质疑该眼贴实际上是药品,却打着保健品旗号进行销售。经过调查,该产品确实具有治疗眼部疾病的功能,属于药品范畴,但商家却以保健品的名义进行宣传和销售。

    案例二:减肥茶陷阱

    另外,一些减肥茶产品也常常打着保健品的旗号进行销售。这些产品往往宣称具有减肥、降脂等功效,但实际上却含有违禁药物成分,长期使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保健品的误区

    许多消费者对保健品存在误区,认为保健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能。实际上,保健品只能起到辅助调理的作用,不能替代药物治疗。

    如何辨别保健品与药品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以下是一些辨别保健品与药品的方法:

    • 查看产品包装上的批准文号。药品的批准文号以“国药准字”开头,保健品则以“卫食健字”或“卫妆准字”开头。
    • 了解产品功效。保健品主要起到保健作用,而药品具有明确的治病功能。
    • 咨询专业人士。在购买保健品之前,最好咨询医生或营养师的意见。

    总结

    保健品市场鱼龙混杂,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同时,要正确认识保健品的功效,不能过分依赖保健品来治疗疾病。

  • 2024年9月6日,凌晨1点11分50秒,石景山区的某患者在京东互联网医院的线上问诊平台上与一位医生进行了交流。起初,患者并没有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和病情,只是以一种模糊的方式询问能否换药。医生凭借多年的临床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逐渐引导患者说出自己的担忧和症状。患者最终承认自己是密接无症状的甲流患者,已经吃了一天奥司他韦,想知道是否可以改吃速福达。医生耐心地解释了两种药物的作用机制和适应症,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给出了专业的建议。患者表示感激,并在问诊结束后发起了复诊。

    在这个过程中,医生展现了其优良的品质:专业、耐心、细心和友善。尤其是当患者试图隐瞒自己的病情时,医生并没有因此而生气或不耐烦,而是以温暖的语言和态度鼓励患者说出真相。这种对患者的理解和关怀,让患者在面对疾病时感到安心和支持。

    随着科技的发展,线上问诊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获取医疗服务的方式。然而,如何在虚拟的环境中建立起医患之间的信任关系,仍然是一个挑战。通过这次医患交流,我们可以看到,医生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需要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和人文关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患者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支持。

  • 随着科技的发展,我国医疗行业也在不断进步。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今年3月,将完成全部中标或拟参与招标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入网工作,2011年将对基本药物全部实现电子监管。这一举措旨在提高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表示,将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与基本药物监管工作紧密联系起来,这是争取到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机遇。通过不断完善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实现全国药品监管“上下一盘棋”,提高监管效率。

    据了解,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对全国2822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开展生产现场监督检查6413次,现已对17392个品种完成处方和工艺核查,对于发现的问题采取了责令整改、停产、限期申报、补充注册申请、分类处理等措施。全面实现了2010年度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工作目标,抽验品种覆盖所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了今年的重点任务。首先是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质量新标准。药监部门要有能力和水平督促企业执行提高后的新标准,不能让制定出来的新标准成为墙上挂的图纸,而要成为监管工作的有力武器。监管人员要率先学习新标准、掌握新标准、运用新标准。其次,继续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工作。要不断提高在抽验中发现问题、控制风险的能力。再次,进一步完善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今年,要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完善监测网络,切实提高基本药物安全性监测与评价能力。

  •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品的消费需求日益增长。然而,市场上保健品广告繁多,其中不乏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的现象,给消费者带来了误导。

    为了规范保健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并于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发布。未经审查的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发布。同时,保健食品广告中必须明确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以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和使用保健品。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出现以下内容:

    • 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 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进行对比,贬低其它产品;
    • 宣传治疗作用;
    • 使用医疗术语、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 使用科研单位、专家、患者等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出台,有助于规范保健品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保健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药品使用说明

快速问医生

立即扫码咨询
网站地图

营业执照 Investor Relations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561155 消费者维权热线:4006067733

医疗监督热线:950619(京东),0951-12320(宁夏),0951-12345(银川)

Copyright © 2022 jd.com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88号 京ICP备110417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