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涛医生副主任医师
1、受精后的2周内(停经4周内),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全”——表现为胚胎早期死亡导致流产;“无”——则为胚胎继续发育,不出现异常。所以停经4周内服药对孕妇,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2、布洛芬在FDA妊娠用药分类:30周前为C级,30周后为D级,不是国内文献常说的B/D级。关于FDA妊娠分级,在8.1 *********中有如下描述:*********** ******* - ********* ******** C prior to 30 weeks *********; ******** D ******** at 30 weeks *********。那么C级的定义:在动物的研究中证实对胎儿有副反应(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但在妇女中无对照组或在妇女和动物研究中无可以利用的资料。药物仅在权衡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给予。D级的定义:对人类胎儿的危险有肯定的证据,但尽管有害,对孕妇需肯定其有利,方予应用(如对生命垂危或疾病严重而无法应用较安全的药物或药物无效)。所以孕妇是在30周前服药,对胎儿影响不大。在30周后服的药,相对影响要大些。 3、受精后3—8周(停经5—10周)称“致畸高度敏感期”。神经组织于15—25天;心脏于20—40天;肢体于24—46天;眼畸形在24—39天;外生殖器在36—55天。研究表明,妊娠56天以后,较大剂量使用解热镇痛药,可致胎儿智力障碍和主动脉导管早期闭合,出现死胎,所以服用解热镇痛药的剂量多少才是致畸的关键。而该孕妇只服了2片布洛芬,剂量微乎其微,故对胎儿几乎没有影响的。 总结:无论什么时期,孕妇服用2片布洛芬对胎儿几乎没有影响。目前需要解除孕妇心里阴影才是重中之重,否则孕妇的焦虑情绪是导致胎儿发育迟缓或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