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具有普遍性。这里面涉及的是药物的治疗疗程问题。在此做一下简单介绍。
专业医生都知道,抑郁障碍复发率较高,可达50%-85%的比率,其中约一半的患者在2年内病情可能会复发。为了有效防范病情的高复发性,临床上主张对抑郁障碍的全病程治疗。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1)急性期治疗:一般在2-3个月左右。此期主要是控制症状,恢复其生活功能,以改善症状为主;
(2)巩固期治疗:一般在4-9个月左右。在此期病人病情可能会不稳定,复燃风险较高,原则上继续保持原有药物的有效治疗剂量与治疗方法不变;
(3)维持期治疗:维持期长短根据病人具体病情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首次发病者,建议维持治疗6-8个月;复发2次者、青少年患者、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病情较重、自杀风险大、有家族遗传史者,建议维持治疗2-3年;复发3次及以上者,建议长期维持治疗。
总之,全病程治疗的终极目标是:(1)提高临床治愈率、最大限度减少病残率、减少自杀风险;(2)提高其生存质量,恢复社会功能;(3)预防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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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向东
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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