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新的睡眠障碍国际分类(第3版),慢性失眠症的诊断标准为(A~F都必须满足):A. 存在下列1条或以上:①入睡困难;②睡眠维持困难;③早醒。B. 存在下列与夜间睡眠差相关的1条或以上:①疲劳或萎靡不振;②注意力或记忆力下降;③社交、家庭、职业或学业等功能损害;④情绪不稳或易激惹;⑤日间瞌睡;⑥行为问题(如活动过度、冲动或攻击性);⑦动力、精力或工作主动性下降;⑧易犯错或易出事故;⑨对自己的睡眠质量非常关切或不满意。C. 上述症状不能完全由不合适的睡眠机会(如充足的睡眠时间)或环境(如黑暗、安静、安全、舒适的环境)解释。D. 至少每周出现3次。E. 持续至少3个月。F. 不是由其他类型的睡眠障碍所引起的。短期失眠症的诊断标准与慢性失眠症类似,但病程少于3个月,且没有频率的要求。
(本文原载于2020年12月23日《西宁晚报》第17版《失眠 事关每个人的健康——访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援青医学博士刘帅》,为未删减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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