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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东方周刊:劣质奶粉事件中的劣质行政
近年来,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劣质奶粉事件更是令人痛心。这些事件不仅给无数家庭带来悲剧,更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漏洞。那么,劣质奶粉事件中的责任究竟在谁?本文将结合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探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问题。 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中,劣质奶粉的源头究竟在哪里?有观点认为,劣质奶粉的生产地可能涉及黑龙江、内蒙古、浙江等地,甚至是一些农村手工作坊。然而,阜阳劣质奶粉市场的运行和管理全过程,暴露出当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虚假行政行为,这也是导致劣质奶粉事件的重要原因。 在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中,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均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工商部门在发现劣质奶粉后,没有及时上报,也没有进行有效的查处;质监部门在事前监督和市场监管方面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卫生部门在检测中发现大量劣质奶粉,却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情恶化。 劣质奶粉事件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以下问题: 1. 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部分监管部门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导致食品安全问题无法得到有效治理。 2. 监管体系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现有监管体系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食品安全问题。 3. 监管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缺乏有效的协作机制。 4. 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缺乏有效的维权途径。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我国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 3. 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4. 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
中医养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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