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是由脑部损伤、神经心理异常引起的病症
- 对意识、记忆、身份等正常整合功能遭到破坏
- 目前尚无明确的治疗措施,部分患者可恢复记忆
简介
失忆一般是由脑部损伤、神经心理异常引起的病症。指感觉到的物象与以往记忆的材料失去联络而变得不认识,无法记起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及经历。失忆症的特点主要为意识、记忆、身份、或对环境的正常整合功能遭到破坏。患者常常不知道自己是谁,或经常感觉有很多的“我”。目前尚无明确的治疗措施,通常是以心理治疗为主。经积极治疗后,部分患者可治愈。不积极治疗可能会导致患者永久性失忆,影响自身生活。
症状表现:
失忆主要表现为遗忘、思绪混乱、反应迟钝,患者无法记起生病前或生病后的一段时间里的事情、经历。
诊断依据:
经脑部CT检查,在患者脑部可发现器质性病变、退行性病变、占位性病变等脑损伤;经神经系统检查,患者出现神经反射迟钝、脑膜刺激征阳性;结合精神心理检查,检查患者一般表现,患者出现情绪、思维、感知觉以及认知功能异常,即可确诊。
失忆有哪些类型?
1.根据失忆能否恢复可分为:
(1)暂时性失忆:患者失忆程度较轻,持续时间较短,在一定时间、空间有可能会恢复。
(2)永久性失忆:患者由于各种损伤或疾病导致脑部特殊位置发生不可逆病变,呈持续性的失忆。
2.根据对事物的遗忘程度可分为:
(1)部分性失忆:仅仅对部分经历和事物遗忘,无法记起。
(2)完全性失忆:对某一段时间内的事情、经历完全遗忘。
是否具有传染性?
无
是否常见?
本病较常见,尚无具体流行病学数据报道[1]。
是否可以治愈?
部分患者可以治愈,暂时性失忆患者通过治疗,可恢复记忆。若不及时治疗,有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危害患者的健康,影响正常生活。
是否遗传?
否
是否医保范围?
是
侯大勇
主治医师
临床心理科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刘佳
副主任医师
神经内科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胡震
副主任医师
神经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