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抗炎药物、降眼压药物或手术治疗,可以有效延缓病情进展,阻止视神经的进一步萎缩,达到保存视功能的目的。不同类型的外伤相关性青光眼在治疗方法选择上有所区别,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制定最佳治疗方案。
治疗目标
外伤相关性青光眼的治疗目标,是控制眼部炎症、降低眼压、保存视功能[1]。
药物治疗
药物治疗主要通过减轻炎症反应,减少房水生成或减少眼内容积,来达到控制眼压的目的[1]。
1.减轻炎症反应药物:
(1)糖皮质激素:最常用的是醋酸泼尼松滴眼液,可减轻水肿、抑制毛细血管增生。长期使用时,可能的副作用有眼球穿孔。若滴眼频率较高,还可能出现头痛、胃肠道反应等较严重的全身反应。对药物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2)非甾体抗炎药:代表药物有普拉洛芬滴眼液,对症治疗外眼及眼前节炎症。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刺激感、结膜充血、瘙痒感、眼睑炎,对药物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2.减少房水生成的药物:
(1)β-肾上腺能受体阻滞剂:不影响瞳孔大小及其调节功能,但是长期使用情况下,降眼压的效果可能逐渐减弱。常用药物有噻吗洛尔、倍他洛尔和盐酸左旋布诺洛尔等滴眼液。常见不良反应眼干、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角膜敏感度下降、屈光度改变、复视及眼睑下垂等。
(2)肾上腺能受体激动剂:既能增加房水的排出,也能减少房水的生成,对患者心肺功能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常用的药物为酒石酸溴莫尼定。常见不良反应有口干、眼部充血、烧灼感及刺痛感、头痛、视物模糊、异物感、疲劳/倦怠、结膜滤泡、眼部过敏反应以及眼部瘙痒。
(3)碳酸酐酶抑制剂:代表药物有乙酰唑胺,常口服全身用药,作为局部用药的补充。但久服可能出现一系列副作用,如面部麻木、肾绞痛、血尿等,所以不适合长期用药。
3.减少眼内容积的药物:
高渗剂:全身应用药物,常用的有50%甘油和20%甘露醇,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降低眼压,主要用于急性发作的青光眼。部分患者可有恶心、头痛等副作用。糖尿病患者慎用50%甘油。
手术治疗
使用最大耐受剂量的药物治疗后没有效果时,临床上一般根据眼底、眼压及视野受损程度,为患者制定适宜的手术方案。根据手术不同的目的,主要分为以下几类手术方式:
1.解除瞳孔阻滞的手术
- 具体类型:周边虹膜切除术、激光虹膜切开术等。
- 适应范围:主要适用于瞳孔阻滞导致的青光眼,如粘连增殖型、闭角型青光眼房角无大面积粘连者,可以有效防止此类型青光眼的再次发作。
2.建立房水外引流通道的手术(滤过性手术)
- 具体类型:小梁切除术、房水引流装置植入术等。
- 适应范围:滤过性手术主要适用于眼底积血型、房角挫伤型、晶状体相关型,开辟一条新的“人工滤过道”,可以将房水引到眼外吸收,达到降低眼压的目的。
心理治疗
患者突然遭受眼部外伤刺激,情绪激动时眼压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心理干预十分重要。及时发现患者的不良情绪,对其进行心理疏通和引导,有利于患者情绪的稳定,从而获得较好的治疗效果。
治疗周期
外伤相关性青光眼病情不可逆转,一般采用药物控制病情的,大多需要终身服药。手术治疗则一般1周即可出院。
治疗后效果如何?
- 本病治疗效果与外伤程度,以及眼部受损程度有关,但经规范治疗后,大多可以阻止视神经的进一步萎缩,保留患者的视功能。
- 若未及时治疗,病情进展,最终可能致盲,且不可逆转。
是否需要复诊?多长时间复诊?
- 用药规律、眼压控制情况良好的患者,可以每隔1~2个月测量一次眼压,每6个月进行一次视野及视盘检查。
- 眼压控制不稳定,伴随其他症状(如虹视、头痛等)的患者,应缩短复诊间隔时间,可以每2周就测量一次眼压,每月进行一次视野及视盘检查。
冯浩
副主任医师
眼科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刘敬
主治医师
眼科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李川辉
主治医师
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