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治疗以抗结核药物治疗为主,遵循早期、规则、全程、联合、适量的原则。对于局限、可移动的淋巴结或药物治疗效果不明显者,可进行手术治疗。[4]
药物治疗:
本病以抗结核药物治疗为主,一线药物为异烟肼(INH)、利福平(RFP)、吡嗪酰胺(PZA)、链霉素(SM)、乙胺丁醇(EMB)等。除乙胺丁醇外均是杀菌药。
1.异烟肼:对结核杆菌有抑制和杀灭作用,其生物膜穿透性好,由于疗效佳、毒性小、价廉、口服方便,故被列为首选地抗结核药。常见不良反应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贫血、白细胞减少、血痰、咯血、鼻出血、眼底出血、肝损害、皮疹等。孕妇、肝功能不良者慎用。
2.利福平:对结核杆菌有较强杀菌作用。常见不良反应为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但均能耐受;肝毒性为本药的主要不良反应,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等表现。肝功能严重受损、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酒精中毒、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3.吡嗪酰胺:仅对分枝杆菌有效,与其他抗结核药物交叉耐药性,主要用于经一线药物治疗无效的病例。单用该品易产生耐药性,需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应用。常见不良反应为食欲减退、发热、异常乏力或软弱、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畏寒、关节肿痛、急性痛风发作等。糖尿病、痛风或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本药应避光保存。
4.链霉素:与结核杆菌菌体核糖核酸蛋白体蛋白质结合,起到干扰结核杆菌蛋白质合成的作用,从而杀灭或者抑制结核杆菌生长。由于链霉素对第8对脑神经有强烈的毒性作用,现已不将链霉素作为首选药物,只作为强化治疗,用药不超过3个月。本药可发生过敏反应,包括斑丘疹、荨麻疹、红斑、麻疹样皮疹、湿疹样皮疹、紫癜及血管神经性水肿等皮肤表现,严重者可发生过敏性休克。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宜暂停哺乳;婴幼儿应尽量避免使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定期进行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及听力检查。使用前应进行药物敏感试验,确定为阴性后方可使用。
5.乙胺丁醇:是一种抑菌性抗结核药物,对结核杆菌和其他分枝杆菌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常见不良反应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畏寒、关节肿痛、恶心、呕吐、腹胀、腹泻等。孕妇、哺乳期妇女、癫痫、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者慎用;乙醇中毒者、婴幼儿禁用。
手术治疗
淋巴结摘除术:对于局限、可移动的淋巴结或药物治疗效果不明显者,可手术摘除。手术摘除后应继续应用抗结核药物治疗。术后注意保持切口处清洁、干燥,以防感染。
治疗周期
本病治疗周期一般为6~12个月,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尽量改善预后。
颜昕
副主任医师
普通外科
漳州市医院
胡晓鹏
副主任医师
甲状腺外科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贾艳花
副主任医师
普通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