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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原本属于药用渠道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在部分地区出现了流失、滥用或被用于制毒的现象。这不仅对公共健康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也对药品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加强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发出通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禁止使用现金进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交易。此次被禁止使用现金交易的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这些药品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但也存在滥用风险。因此,严格监管这些药品的交易,对于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和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根据通知要求,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在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开具和索要销售票据。一旦药监部门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通报公安机关,共同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此外,对于直接导致此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将依法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以起到震慑作用。针对公众而言,了解这些特殊药品的滥用风险,合理使用药品,也是保障自身健康的重要一环。总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此次出台的禁令,对于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维护药品市场的秩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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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药品销售普遍采用整盒包装,这种模式虽然方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些常备药品,如感冒药、消炎药等,患者往往只需要几片,而整盒购买却造成药品浪费。此外,整盒包装也容易导致药品过期,给患者带来安全隐患。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一些药店开始尝试药品拆零销售。这种模式可以满足患者个性化的用药需求,减少药品浪费,提高用药安全性。那么,药品拆零销售有哪些优势呢? 首先,药品拆零销售可以避免药品浪费。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购买所需剂量的药品,避免因购买过多而造成的浪费。 其次,药品拆零销售可以提高用药安全性。患者可以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用法用量进行服用,避免因过量用药或不足用药而引发不良反应。 此外,药品拆零销售还可以方便患者携带和使用。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规格的药品,便于携带和服用。 然而,药品拆零销售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拆零销售需要增加人力成本和设备投入,可能会提高药品价格。此外,拆零销售过程中,如果操作不规范,也容易导致药品污染或交叉感染。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探索和规范药品拆零销售。例如,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加强对药品拆零销售的管理和监督。同时,鼓励药店配备专业的拆零设备和人员,提高拆零销售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总之,药品拆零销售是一种值得推广的用药模式。它可以减少药品浪费,提高用药安全性,方便患者携带和使用。相信随着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规范,药品拆零销售将会越来越普及,为患者带来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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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辅助用药在医院用药结构中占比逐渐增加,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辅助用药是指用于辅助治疗、缓解症状、改善患者生活质量的药品,其种类繁多,包括中药注射剂、生物制剂、维生素等。然而,部分辅助用药存在过度使用、滥用等问题,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和健康风险。为了规范辅助用药的使用,我国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加强辅助用药的管理。北京市医管局近日下发通知,将部分药品确定为“辅助用药”,要求医疗机构在使用中注意用量。这标志着我国辅助用药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辅助用药的界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药品的适应症、临床疗效、安全性、经济性等因素。北京市此次确定的21个注射剂通用名产品,多数临床使用量较大,涉及多个科室和疾病领域。这些药品的过度使用可能会加重患者的经济负担,并增加药物不良反应的风险。为了规范辅助用药的使用,医院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辅助用药的遴选和评价,确保选用疗效确切、安全性高的药品。2. 严格执行辅助用药的处方制度,加强临床药师参与,确保合理用药。3. 加强医务人员对辅助用药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辅助用药的认识和合理使用能力。4. 加强患者教育,提高患者对辅助用药的认识,避免过度依赖。辅助用药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医院、医务人员和患者共同努力。相信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辅助用药的管理将会更加规范,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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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如用兵”,这句话生动地揭示了合理用药的重要性。药物具有两重性,既能治疗疾病,也可能产生不良反应。因此,合理用药是一门学问,需要我们谨慎对待。目前,我国不合理用药现象普遍存在。许多医务人员、管理者和患者对合理用药的意识淡薄,导致药源性疾病增多,对患者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合理用药是指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药物、剂量、给药途径和疗程,以达到治疗目的。以下是一些合理用药的原则:1. 对症下药: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选择合适的药物,避免盲目用药。例如,缺铁性贫血应使用铁剂治疗,而不是肝制剂或维生素B12。2. 正确的给药方法:不同的药物需要不同的给药方法,如口服、注射、外用等。应按照医嘱或药物说明书进行给药,避免自行调整。3. 控制药物剂量:药物剂量过大或过小都可能影响治疗效果,甚至产生不良反应。应严格按照医嘱或药物说明书给药。4. 观察药物反应:在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就医。5. 定期复查:在用药过程中,应定期复查,评估治疗效果,并根据病情调整治疗方案。除了以上原则,以下是一些提高合理用药水平的方法:1. 加强医疗人员的合理用药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2. 完善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采购和使用。3. 加强患者教育,提高患者的合理用药意识。4.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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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疼痛问题日益普遍。阿片类药物因其强大的镇痛效果,被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然而,阿片类药物的滥用问题也日益突出,给患者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阿片类药物主要包括吗啡、羟考酮、芬太尼等,这些药物在治疗疼痛方面具有显著疗效。然而,由于这些药物具有成瘾性和耐受性,长期使用可能导致滥用、过量甚至致死。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针对阿片类药物滥用问题,要求药企对医生进行继续教育,以提高医生对阿片类药物使用风险的认知。此外,FDA还要求药企严格按照规定生产阿片类药物,并在药物说明书中使用患者易懂的语言解释药理作用。我国阿片类药物滥用问题也日益严重。据调查,我国阿片类药物滥用人数逐年增加,其中以海洛因、吗啡等阿片类药物为主。阿片类药物滥用不仅给患者带来身心痛苦,还导致社会治安问题。为了预防阿片类药物滥用,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阿片类药物滥用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对阿片类药物滥用危害的认识。2. 严格执行阿片类药物处方管理制度,规范阿片类药物的使用。3. 加强对阿片类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售阿片类药物。4. 建立健全阿片类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干预阿片类药物滥用行为。总之,阿片类药物滥用问题不容忽视。我们要共同努力,采取措施预防阿片类药物滥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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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医治疗中,药物的配伍是至关重要的。不同的药物组合在一起,会产生不同的疗效。以下是一些关于药物配伍与疗效的例子:例如,茵陈蒿汤是一种常用的利胆药,通过正交试验发现,生大黄与茵陈的配伍具有协同作用,而茵陈与栀子配伍则会抑制利胆效果,与大黄配伍也会削弱大黄的利胆作用。甘草与柴胡按1:1的比例制成甘柴合剂,具有明显的抗肝损伤作用,但有些患者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浮肿,为此加入了茯苓。逍遥散则包括这三味药,但剂量较小,疗效也远逊于甘柴合剂。清热解毒药与益气助阳药的配伍对乙型肝炎的传染指标(HBeAg)有显著影响。当清解药与助阳药的比例为3—4:1时,疗效最佳。常用的助阳益气药包括仙灵脾、仙茅、巴戟天、生黄芪等。丹参、郁金、赤芍等活血药可以增强纤溶酶活性,促进血液溶解,防止血栓。而党参、黄芪、黄精等益气药则可能具有促进血液凝固的作用。因此,对于有淤血的患者,最好不要单独使用益气药,应与活血药合理配伍。许多药物的不同配伍会产生不同的疗效。例如,蒲公英配忍冬藤会导致嗜睡,麻黄与熟地配伍则可以补血不腻膈。甘草具有“调和诸药”的作用,可以与其他药物配伍使用。总之,药物的配伍在中医治疗中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合理配伍,可以提高疗效,减少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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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看病难,但医生问诊的过程也同样充满挑战。遇到那些‘自我诊断’、‘听信传言’、‘怀疑医术’的病人,医生们内心虽然无奈,但也只能默默忍受。因此,如果医生态度不佳,不妨先反思自己是否犯了以下六个禁忌。 一、过度依赖网络信息,‘自我诊断’ 如今,网络信息泛滥,很多人喜欢在网上搜索症状,甚至尝试‘自我诊断’。然而,这种做法往往会导致误诊和延误病情。医生指出,单一症状并不能准确判断疾病,隔着屏幕进行诊断更是不切实际。建议通过专业的医学平台了解医学常识,但切勿过度依赖网络信息,以免误导自己。 二、盲目追求特效药,忽视个体差异 有些病人总是要求医生开‘特效药’,却忽视了自己的个体差异。医生开的药物都是根据病情和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的,盲目追求特效药往往不利于病情恢复。医生并非‘神医’,没有灵丹妙药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 三、擅自停药,忽视慢性病管理 慢性病患者常常担心药物副作用,一旦病情好转就擅自停药。然而,擅自停药会导致病情反复,甚至加重。慢性病需要长期管理,患者应严格按照医嘱用药,避免擅自更改药量或停药。 四、拒绝检查,忽视病情变化 有些病人认为检查费用昂贵,拒绝进行必要的检查。然而,很多检查项目都有‘保质期’,身体指标会不断变化,只有及时进行检查才能更好地了解病情。拒绝检查可能导致病情延误。 五、忽视复诊,影响治疗效果 复诊是治疗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有助于医生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然而,有些病人以工作忙、身体好转为理由拒绝复诊,导致病情反复,影响治疗效果。 六、缺乏信任,加剧医患矛盾 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之一是患者对医生缺乏信任。为了改善医患关系,患者应给予医护人员更多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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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抗菌药物的应用得到了广泛推广。然而,与此同时,抗菌药物滥用现象也日益严重,给患者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为了应对这一现象,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据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绝大多数医院完成了抗菌药物品种清理工作,三级医院基本控制在50种以内,二级医院基本控制在35种以内。同时,大多数医院的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也明显下降。这表明,抗菌药物滥用现象已经初步得到改观。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稳定和巩固这一成果的长效机制还未建立。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继续完善抗菌药物管理奖惩机制,坚决避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现象“反弹”。此外,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完善、科学的薪酬制度,优化分配结构,也是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意识的关键。只有这样,才能让医务人员有尊严地获得收入,形成控制医药费用的内在动力。值得一提的是,明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将把各医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落实情况和效果作为推荐候选单位和评估的重要指标。这无疑将进一步推动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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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药物滥用已成为我国乃至全球范围内一个日益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其中,处方药滥用更是成为了一种国家级的流行病。一项新的研究指出,我国因药物使用过量导致的死亡人数逐年上升,已成为因伤死亡的首要因素。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药物使用过量死亡的人数已接近44000人,且这一数字在过去14年中增长了一倍。其中,一半的患者死于处方药使用过量。在过去的4年中,我国各大城市中药物使用过量的情况十分普遍,包括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均表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而仅有少数城市发生下降。在多数城市中,因药物使用过量引起的死亡人数已经超过了交通事故。 这一现象引起了我国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近日,我国健康真理组织发布了一份名为《The Facts Hurt: A State-By-State Injury Prevention Policy Report》的报告,指出处方药滥用已成为一种国家级的流行病。该组织执行主任Jeffrey Levi博士表示,不同地区之间处方药滥用的差异明显,其中西部的死亡率最高,而东部的死亡率最低。 美国爱荷华大学公共健康学院的研究副主任Corrine Peek-Asa博士表示,超过2000万的美国人存在着处方药的错用情况。处方药滥用的流行也导致了海洛因使用程度的提高。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我国已有34个州和华盛顿地区实施了“拯救药物”的相关法律,使得吗啡拮抗剂的使用得到了扩张。但与之相反的是,我国在控制药物使用的法律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 Jeffrey Levi博士表示,全国范围内每三分钟就会有一例因伤死亡的病例出现。受伤是我国1-44岁人群死亡的最主要方式。每年有193000例因伤死亡病例,而因伤接受治疗的病例达到了2700万。因此,政府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相关制度,保障处方药的控制使用,不仅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同时为纳税者节省花费。 为了预防药物滥用,我们需要提高公众对药物滥用的认识,加强对处方药的管理,提高药品监管力度,同时加强心理干预和康复治疗。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遏制药物滥用这一公共卫生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近年来,医疗行业腐败问题屡见不鲜,其中药监局腐败窝案更是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继郑筱萸和郝和平之后,国家药监局腐败窝案的又一重量级人物曹文庄今天也被带上了法庭,接受审判。曹文庄事发前曾任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因涉嫌收受贿赂234万元,被控犯受贿罪。同时,他还因在核发药品批号、药品审批和对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进出口许可的审核过程中,收受钱财降低标准,被控犯玩忽职守罪。然而,在今天的法庭上,曹文庄否认了检察机关对其受贿的指控。现年45岁的曹文庄,1984年毕业于黑龙江商学院中药系,1998年进入原国家医药管理局,成为郑筱萸的秘书。国家药监局成立后,他历任人事司司长、办公室主任等职。2002年,成为药品注册司司长,开始执掌关键性药品审批权。据了解,在全国目前的17.2万个药品批准文号中,有15万个是曹文庄上任后办理的。然而,就是这样一位精通法律、曾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的国家干部,却走上了受贿的道路。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曹文庄在担任药品注册司司长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接受企业请托、收受钱财达230万余元。而据媒体此前报道,公诉书中指控的受贿数额已比调查前期侦查机关认定的400万元有所减少,同时前期其所涉嫌的三百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此次也不在检方的指控罪名之中。此外,检方还指控,曹文庄在贯彻郑筱萸任职期间力推的两大新政——GMP认证和“地标”转“国标”工作中,在核发药品批号、药品审批和对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进出口许可的审核过程中,收受钱财,降低标准,造成药品管理混乱,降低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情节特别严重,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然而,在今天的法庭上,曹文庄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全部予以否认。据了解,曹文庄此前曾放言,要是能把他查出来,中国就没有清官了。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曹文庄曾承认自己“收过钱”,但都退还了,而且他认为自己在GMP认证和“地标”转“国标”的改革中,只有建议权而无决策权,也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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