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局部消融治疗的专家共识与规范
肝癌局部消融治疗是一种通过影像引导技术对肿瘤进行靶向定位,应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死肿瘤组织的治疗手段。该方法具有高效快速、治疗范围局限于肿瘤及其周围组织、对机体影响小、可以反复应用等特点。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局部消融治疗已成为继手术切除和介入治疗之后的第3大肝癌治疗手段,特别是在小肝癌的治疗方面,射频消融治疗的疗效与手术切除相近,因此被认为是小肝癌的根治性治疗手段之一。
为了推动肝癌局部消融治疗的规范化,中国抗癌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和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肝癌学组共同发起,组织外科学、肿瘤学、超声学、介入学等多个学科的专家参与,起草制订了《肝癌局部消融治疗规范的专家共识》,供大家参考和讨论。
局部消融治疗按其原理可以分为化学消融治疗和物理消融治疗。化学消融治疗是指用化学的方法使局部组织细胞脱水、坏死、崩解,从而达到灭活肿瘤病灶的目的。物理消融治疗则是通过加热局部组织或冷冻局部组织,进而灭活肿瘤病灶的治疗方法,主要有射频消融、微波固化、冷冻治疗、聚焦超声消融和激光消融等。
在进行局部消融治疗前,需要充分评估患者病情及肿瘤生物学行为,包括预测可行性和效果,并确定治疗及联合治疗的措施和步骤;进行充分的影像学评估,根据肿瘤浸润范围和位置等,制定治疗方案和策略,以保证足够的安全范围,尽可能获得一次性、适形的完全消融治疗;选择适合的影像引导路径,并监控治疗过程;制定适宜的综合治疗方案及科学合理的随访计划。
局部消融治疗的适应证包括:单发肿瘤最大直径≤5 cm,或者肿瘤数目≤3个,最大直径≤3 cm;没有脉管癌栓和邻近器官的侵犯;肝功能分级为Child—Pugh A或B级,或经内科治疗达到该标准;不能手术切除的直径>5 cm的单发肿瘤,或最大直径>3 cm的多发肿瘤,局部消融可作为姑息性治疗或联合治疗的一部分。禁忌证包括:肿瘤巨大或弥漫型肝癌;伴有脉管癌栓或邻近器官侵犯;肝功能Child—Pugh C级,经护肝治疗无法改善;治疗前1个月内有过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不可纠正的凝血功能障碍及严重的血象异常,有严重出血倾向;顽固性大量腹腔积液,恶液质;活动性感染,尤其是胆管系统炎性反应等;严重的肝、肾、心、肺和脑等主要脏器功能衰竭;意识障碍,或不能配合治疗。
局部消融治疗可以经皮、经腹腔镜或于开腹术中进行。治疗后需要进行随访,观察病灶坏死情况以及肿瘤标志物的变化,判断肿瘤复发和进展情况。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也非常重要,包括消融后综合征、感染、消化管出血、腹腔内出血、肿瘤种植、肝功能衰竭和邻近脏器损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