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治疗中外科手术的重要性及解读
肺癌是一种常见的恶性肿瘤,外科手术在其治疗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根据CSCO指南,外科手术是所有早、中期和部分局部晚期或晚期肺癌的主要治疗方法和基石。下面我们将详细解读该指南中关于外科手术在不同分期非小细胞肺癌治疗中的地位和推荐等级分类。
在CSCO指南中,证据等级从高到低分为1A、1B、2A、2B和3类共5个等级。推荐等级分为四级:I、II、III和不推荐/反对。I级推荐表示证据级别高,专家组达成一致共识(支持意见≥80%);II级推荐表示证据级别中等,专家组基本达成一致共识(支持意见60%-80%);III级推荐表示证据级别一般或低,专家组未达成共识,且争议大(支持意见<60%);不推荐/反对:证据证明此治疗有害,专家组一致反对。
对于ⅠA、ⅠB期原发性非小细胞肺癌,解剖性肺叶切除+肺门、纵隔淋巴结清扫术和微创技术下(胸腔镜)的解剖性肺叶切除+肺门、纵隔淋巴结清扫术是治疗的标准方法,效果最好。对ⅠA期患者手术治疗的5年生存率(临床治愈率)可达到90%。立体定向放疗和亚肺叶切除则在参加临床试验的前提下列为III类推荐。其它治疗进行任何级别推荐。
对于ⅡA、ⅡB期原发性非小细胞肺癌,解剖性肺切除+肺门、纵隔淋巴结清扫(1类证据)和微创技术下(胸腔镜)的解剖性肺切除+肺门、纵隔淋巴结清扫术是治疗的标准方法。其中,对ⅡB期患者,术后可给予含铂双药方案辅助化疗(1类证据)。对不宜手术的患者,则推荐放射治疗或同步放化疗。其它治疗方式未给予推荐。
对于可切除的ⅢA或ⅢB(T3N2M0)期原发性非小细胞肺癌,如果肿瘤能完全切除,则优先推荐外科手术+术后辅助治疗;对预计肿瘤目前无法完全切除,但辅助治疗后仍可能有手术机会的患者,推荐新辅助治疗后重新评估手术(II级推荐),如能完全切除肿瘤,仍推荐外科手术。
对于Ⅳ期孤立性转移非小细胞肺癌,孤立脑或肾上腺转移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对PS评分0~1、肺部病变为非N2且可完全性切除的患者,I类推荐脑或肾上腺转移灶切除+肺原发病灶完全性手术切除+系统性全身化疗(1类证据)脑SRS(SRT)+肺原发病变完全性手术切除+系统性全身化疗。孤立性骨转移的处理:对PS评分0~1、肺部病变为非N2且可完全性切除的患者,I类推荐肺原发病变完全性手术切除+骨转移病变放射治疗+系统性全身化疗+双膦酸盐治疗(2B类证据)。
对于无根治机会的晚期患者,外科手术可进行体表淋巴结活检,胸腔镜或纵隔镜下的纵隔淋巴结活检,胸腔镜下肺或胸膜活检,肺癌导致的大咯血的急诊外科手术,为患者明确诊断提供支持以及在紧急情况下挽救患者生命。
随着微创外科、非插管麻醉、Tubeless技术、快速康复理念等新医疗技术的发展,外科手术对患者的创伤、生理功能影响越来越小,术后恢复越来越快,甚至部分医疗中心已经在日间病房进行微创肺外科手术。因此,对于所有早、中期和部分局部晚期或晚期肺癌,外科手术仍然是肺癌治疗的主要方法与基石。外科手术在肺癌治疗中”豪横“的霸主地位短期内其它治疗方式暂时无法撼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