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医对优生优育的见解(上篇)
中医优生思想源远流长,早在数千年以前就有“取妻不取同姓”、“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优生择偶观点,往后进一步发展,以“天人合一”的整体观为理论基础的优生思想逐步成熟并形成体系。中国传统优生思想对婚配、房事、孕产保健、饮食起居等方面均有详尽论述。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选择良偶,忌讳早婚
婚配是生育的第一步,古人有“婚配宜择优”“世有恶疾不娶”等说法,比如《广嗣纪要》里面的“择婚”一篇就己经提出“五种不宜”(俗称“五不女”)的说法,也就是说患有螺、纹、鼓、角、脉这五种生理疾病或缺陷的女子不适合婚配。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古代孕育重视婚前检查。
同时,古人遵循“同姓不昏,惧不殖也”的婚配观念,避免近亲结婚,这与现代遗传学优生观点不谋而合。
此外,多本古籍对结婚年龄有明确的记载,古人倡导适龄婚配,忌早婚。
正如《济阴纲目》所言“合男女必其当年,男……必三十而娶;女……必二十而嫁”。《经效产宝》提出所言:“若产育过多……诸证峰起”等。这与现代社会提倡的晚婚晚育、计划生育等优生优育思想高度吻合。
二、合理选择孕育时机,同时注意不宜房事过多。
古人除了认识到适龄婚配是优生优育的重要保证外,古人还重“视阴阳交合”的时机。古人重视“寡欲而求子”,认为房事过频会破坏父母气血,消耗男方精气同时引起女方气血不足,所以“寡欲乃有子,多欲则无子”,寡欲更有利于下一代健康。
古人受孕讲求时机,如《景岳全书》《校注妇人良方》就告诫人们,只有在“天日晴朗,时和气爽”,自然气候环境好,人的“情思清宁,精神闲裕”的时候,男女阴阳交合,才能生出“少疾,且聪慧贤明”之子。
如果在“大风大雨、严寒酷暑”等自然环境恶劣的时候交合,那么,即便怀孕了,也“宜下之,以免其祸”。
此外,古人聚精之道还包括,息怒,指行房前应当心平气和;戒酒,指酒后不入室等等。
参考文献:
[1] 陈晓珠. 中医综合干预对备孕二胎肾虚高龄妇女的影响[D].广州中医药大学,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