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一种常见的病理妊娠,患者常常出现心悸、气短、乏力、心动过速、脚踝水肿等症状,严重者可引发心衰等并发症,甚至危及母婴生命。因此,孕期尽早干预和规范处理至关重要。
对于无法承受妊娠的心脏病孕妇,建议在怀孕3个月前终止妊娠。对于已经怀孕超过12周的孕妇,应密切监测,预防心衰的发生。
加强孕期保健是关键。孕妇应从怀孕开始就选择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较高的综合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并根据情况增加检查次数。医生会评估心功能,对有心衰迹象的患者立即住院治疗。
积极预防心衰是关键。孕妇应保证充分休息,避免情绪激动,控制体重增长,低盐饮食,并积极预防和纠正各种影响心功能的因素,如贫血、维生素B缺乏、心律失常、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
选择适宜的分娩方式也很重要。对于心功能1~2级的孕妇,若胎儿大小适宜,胎位正常,宫颈条件较好,可以考虑在严密监护下经阴道分娩。进入产程后,孕妇应采取半卧位、吸氧,并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分娩过程中,避免摒气用力,常规进行会阴侧切,避免加重心脏负担。对于心功能3~4级的孕妇,建议选择剖宫产终止妊娠。
妊娠合并心脏病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无论是孕前有基础心脏病的孕妇,还是怀孕后首次发现心脏病的孕妇,整个孕期都要定期产检、注意休息、避免劳累、保持情绪乐观、控制体重增长、低盐饮食,避免不良结局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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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者仁心
柳宇
副主任医师
妇科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齐广涛
副主任医师
妇科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胡翔
主治医师
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