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创建于1962年,前身为天津地区妇幼卫生站、廊坊地区妇幼保健站,1995年更名为现名称。作为市唯一一家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承担着廊坊市十一个县(市、区)妇女儿童的保健医疗任务,并是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 在老年病科,虽然目前没有专家推荐,但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的医生团队仍然可以提供专业的诊疗服务。该科室主要负责治疗垂体功能低下、细菌性脑膜炎、记忆力减退等老年常见疾病。 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的基础设施完善、医疗设备先进、技术力量较强,集保健、预防、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中心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编制床位20张,现有职工1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25人。科室设置包括临床、保健及医技科室9个,职能科室4个。 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始终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贯彻“一法两纲”,在全市妇幼信息和三网监测管理、爱婴医院培训指导、产科质量检查、健康教育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基层人员培训、集体儿童保健管理、“降消”等项目指导督查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的作用。 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立足于为妇女儿童服务,以群体保健为基础,以妇产科儿科为龙头,不断拓展业务内涵,加快学科发展,形成了完整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产后康复、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服务体系。 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坚持临床与保健相结合,走科教兴院之路,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倡导医院文化,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造妇幼保健品牌,建立了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也是全市婚前保健、爱婴医院、产科质量的技术指导中心,实施中心化运作模式,使中心走上了良性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坚持服务宗旨,狠抓行风建设,大力抓科技进步,大胆进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先后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廊坊市先进集体”、“市文明单位”、“市巾帼文明示范岗”、“市优秀基层党组织”、“河北省巾帼文明示范岗”、“省青年文明号”、“省妇幼卫生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被省妇联授予“河北省三八红旗集体”,2008年被全国妇联、国家奥组委联合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