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医院,成立于1928年,是萍乡地区最早由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医疗机构,也是本地区医疗、科研、教学、防保及康复的中心。作为一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萍乡市人民医院更是南方医科大学附属萍乡医院、赣南医学院临床医学院的重要基地。医院内设有萍乡市眼科医院、萍乡市肿瘤医院、萍乡市口腔医院、国家胸痛中心、国家心衰建设中心、国家卒中筛查中心、江西省创伤救治示范中心等众多重点科室。 其中,精神科作为萍乡市人民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目前拥有0名医生,但致力于为患者提供专业的精神疾病诊疗服务。科室专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伴有躯体症状的轻度抑郁发作以及伴有躯体症状的中度抑郁发作等疾病。 医院总占地面积达327亩,总资产超过15亿元,总业务用房面积达到15.66万平方米。医疗主体楼集门、急诊、住院、医技检查于一体,开放病床1631张,开设60个临床科室(专业)、16个医技专业。2018年,医院门、急诊人次达到1015509,出院人次57426人次,手术台次37958,业务辐射赣湘数市县300万人口,担负着全市60%的危重病人救治任务。 萍乡市人民医院以“人民至高无上、患者是我亲友”为服务理念,围绕以患者为中心实施全面质量与安全管理。医院大力推行“品牌、技术、服务”三大战略,实施“人才、信息、环境”三大工程,不断提升医院整体实力。2022年前,医院将按照医养结合模式与民营资本合作共建养老养生文化村,体检、康复、养老项目完成后,将形成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健康服务全产业链,目标是建成赣湘交界区域性中心医院。在这里,精神科将继续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为健康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