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始建于1937年,原名县立卫生院,历经数十年发展,于1963年更名为“明溪县医院”,并于2017年7月因县域资源整合而更名为“明溪县总医院”。医院现设有明溪县总医院东区与西区,东区位于县医院现址,西区位于县中医院现址,并加挂明溪县中医院牌子,是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同时也是爱婴医院、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 作为明溪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救护等各项卫生工作任务的承担者,明溪县总医院自2017年9月起,将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作为分院纳入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县域内紧密型管理体制的医联体组织体系。 医院占地面积28053.13㎡,总建筑面积28758.54㎡。业务用房2.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控制数400张,现实际开放病床318张。医院设有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其中足踝外科作为重要科室之一,目前暂无医生配备。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截至2017年9月底,医院在职职工总数446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9人,占76%。医院拥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如联影1.5T核磁共振、东芝16层螺旋CT机、奥林巴斯290电子胃肠镜系统等,以及标准化的净化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为医院的功能完善和临床诊断治疗水平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 明溪县总医院始终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严格的科学管理,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足踝外科作为我院重要科室,虽然目前暂无医生配备,但我们将竭诚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包括踝和足腓深神经损伤、左足底恶性黑色素瘤术后、右足趾恶性黑色素瘤术后等疾病的治疗。明溪县总医院,您值得信赖的医疗服务提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