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始建于1937年,原名县立卫生院,历经数十年风雨,于1963年更名为“明溪县医院”,2017年7月再度更名为“明溪县总医院”,成为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同时也是爱婴医院、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机构。医院肩负着全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救护等各项卫生工作任务。 明溪县总医院东区位于县医院现址,西区则设在县中医院现址,并加挂明溪县中医院牌子。医院占地面积28053.13㎡,总建筑面积28758.54㎡,业务用房2.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控制数400张,实际开放病床318张。医院设有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其中康复医学科作为重要科室之一,致力于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康复治疗。 截止2017年9月底,明溪县总医院在职职工总数446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9人,医师111人,护士172人,医技人员35人。医院拥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如联影1.5T核磁共振、东芝16层螺旋CT机、奥林巴斯290电子胃肠镜系统等,为临床诊断治疗提供有力保障。 明溪县总医院始终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致力于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康复医学科作为我院的重点科室,专注于胸腰段骨折术后、痉挛型脑性瘫痪、四肢痉挛型脑性瘫痪等疾病的治疗,为广大患者带来康复的希望。明溪县总医院,您的健康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