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始建于1937年,原名县立卫生院,历经多次更名,于1963年2月更名为“明溪县医院”,2017年7月再次更名为“明溪县总医院”。医院位于县医院现址,设有东区与西区,东区位于县医院原址,西区位于县中医院原址,并加挂明溪县中医院牌子,是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同时也是爱婴医院和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 明溪县总医院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医院占地面积28053.13㎡,总建筑面积28758.54㎡,设有业务用房2.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控制数400张,现实际开放病床318张。医院共设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 其中,病理科是明溪县总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虽然目前科室医生数暂无,但医院始终致力于提供全面、专业的医疗服务。此外,医院还拥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如联影1.5T核磁共振、东芝16层螺旋CT机、奥林巴斯290电子胃肠镜系统等,为临床诊断治疗提供有力保障。 明溪县总医院始终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严格的科学管理,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如果您需要病理科方面的帮助,欢迎咨询明溪县总医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