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成立于1937年,原名县立卫生院,历经数载,于1963年更名为“明溪县医院”,2017年7月再更名“明溪县总医院”,是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更是爱婴医院、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机构,致力于为全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医疗服务。2017年9月,医院将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作为分院纳入一体化管理,构建县域内紧密型管理体制的医联体组织体系。 明溪县总医院东区位于现址,占地面积达22364.85㎡,西区则位于县中医院现址,占地5688.28㎡。医院总建筑面积为28758.54㎡,业务用房面积达2.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控制数为400张,实际开放病床318张(东区:258张,西区:60张)。医院设有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其中影像科是重要的科室之一。 截至2017年9月底,明溪县总医院在职职工总数446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比76%,医师111人,护士172人,医技人员35人。医院拥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如联影1.5T核磁共振、东芝16层螺旋CT机、奥林巴斯290电子胃肠镜系统等,以及标准化的净化手术室和重症监护病房,为临床诊断治疗提供有力保障。 明溪县总医院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其中,影像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科室,始终致力于为广大患者提供专业、精准的影像诊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