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作为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肩负着全省精神心理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防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等重任。自1950年始建于抗美援朝战勤医院,历经多次更名,于2011年正式挂牌为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并加挂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牌子,成为国家精神疾病临床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院)的成员单位。 医院设有开原院区、老城院区和沈阳院区,其中开原院区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10张,开设有精神科、心理科、物理治疗科、康复科、法医司法鉴定所等科室。精神科、心理科更是获批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医院就医环境高雅整洁,以“家文化”为核心,打造“一科室一特色”,推行“人文关爱、亲情服务”,让患者享受尊贵、温暖的就医体验。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在精神疾病防控救治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铁岭模式”,并在2011年创造了“社会管理新亮点”,有效降低了精神疾病患者的肇事肇祸率。2016年,医院跻身于《中国医院最佳专科声誉排行榜》东北地区精神医学医院前五强。 医院特色医疗包括:主治精神疾病,提供中西医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以及mECT、经颅磁、生物反馈等多种物理治疗技术;为正常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承担全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进行精神疾病鉴定;为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救治;治疗精神病伴发传染病等。此外,医院还设有法医司法鉴定所,每年受理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委托的案件300多例。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地址如下: 1. 开原院区: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10号 2. 老城院区:开原市老城街石塔社区文庙村 3. 沈阳院区: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0号及和平区集贤街79号(建设中) 欢迎广大患者前来就诊,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全体医护人员将竭诚为您服务!